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导向,突出政治监督,从严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和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追究失职失察责任,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政治生态意义重大而深远。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工作作风和钉钉子精神,抓好《办法》的贯彻执行。
坚持规矩面前人人平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党的纪律规矩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中央出台《办法》,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要求的重要保障。《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内容、机制、方式和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的干部工作政策,坚决抵制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组织人事部门也要忠于职守、惟行惟勤,善于监督、敢于较真,确保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办法》面前一律平等,切实把《办法》的新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坚决匡正选人用人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人导向最重要、最根本、也最管用”。历史和实践证明,有什么样的用人导向,就会涌现什么样的干部。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办法》精神,强化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好干部标准、执行党的干部政策规定、促进担当作为以及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重拳出击、猛药去疴,严肃查处任人唯亲、任人唯利,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等违规违纪问题,使选人用人风清气正,以选人用人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项制度制定了,就要立说立行、严格执行,不能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而应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选人用人一旦缺乏了必要的监督检查,就容易在落实党的相关制度规定过程中打折扣。当前,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在少数地方和单位,党的干部工作政策执行还不够严格,正确用人导向还没有得到很好体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仍有发生。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净化选人用人生态也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结合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贯彻执行《办法》精神,激浊扬清、兴利除弊,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质量,推进选人用人监督更加科学、严密、有效,以新时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新气象新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