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温暖的BaoBao|青年之声|青春励志|青年电视|中青校园|中青看点|教育|文化|军事|体育|财经|娱乐|第一书记网|地方|游戏|汽车
首页>>新闻 > 即时新闻 >>  正文

山西省高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冀民被双开

发稿时间:2019-05-25 08:17:37 来源:新华网 中国青年网

  新华社太原5月24日电(记者胡靖国、王井怀)24日晚,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对外公布,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冀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冀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冀民违反政治纪律,纵容、支持下属捏造炮制举报他人材料并大范围投递,造成恶劣政治和社会影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案件当事人宴请,接受下级单位工作人员及案件当事人安排的旅游活动;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为亲属介绍代理案件谋取利益,收受礼金,违规在银行入股并分红;违反工作纪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履职不力,失职失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司法案件审判、执行和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受贿罪。

  刘冀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一级高级法官,本应牢记党的宗旨,以身作则,严格遵纪守法,但其理想信念丧失,规矩意识淡漠,法纪底线失守,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冀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hz
 
相关新闻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排行
热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