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呼和浩特5月23日电 (记者 李爱平)23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外通报了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的副市长路智的具体违法违纪细节。
2019年3月,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给予包头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路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18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路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官方通报称,作为包头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的路智,本应克己奉公、守土尽责、造福一方,却与黑恶势力组织集团的骨干成员称兄道弟、沆瀣一气,不仅出面帮助其承揽工程,还在黑恶势力骨干成员设立的公司出资入股,在社会上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
2011年至2012年,路智任包头市九原区委书记期间,明知张某某为包头市某黑恶势力组织骨干成员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亲自上阵向有关人员打招呼,为张某某承揽了九原区庞大汽贸等多项工程,使其从中获取巨额利润,为黑恶势力提供经济支撑,助长了黑恶势力的蔓延。
2012年2月,路智以他人的名义,在张某某经营的包头市某现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入股100万元,持股49%。路智还纵容妻女与张某某等人共同到欧洲、美国、澳洲等地区国家旅游观光,费用全部由张某某承担。
官方通报披露,路智理想信念丧失,利令智昏,将公权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非法收受多名企业主、管理对象及下属财物折合人民币2000余万元,直至被审查调查的前一天,还与涉案人员统一口径,编造虚假交款协议,订立攻守同盟,规避组织审查调查。
官方通报认为,路智身为副厅级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党性原则、罔顾党纪国法,为黑恶势力站台撑腰、充当“保护伞”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和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