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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委政法委就新修订的解放军预防犯罪工作条例答问

发稿时间:2019-05-09 10:19:00 来源: “学习军团”微信公号

  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日前签署命令,发布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预防犯罪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近日,军委政法委领导就《条例》的修订颁发和贯彻落实有关问题,接受了解放军报记者采访。

  问:请介绍修订《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答:预防犯罪工作是军队全面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持部队高度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的重要基础。我军历来高度重视预防犯罪工作,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不同历史时期,制定了一系列预防犯罪工作方面的相关制度规定。

  2003年12月,中央军委第一次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预防犯罪工作条例》,于2007年11月作了修订完善。随着形势任务发展变化,预防犯罪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须对《条例》作进一步修订。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这是牢固立起新时代预防犯罪工作根本指导的重要举措。习主席对加强政法工作、维护安全稳定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做好新时代部队预防犯罪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必须充分贯彻体现到《条例》中。

  这是积极适应新体制新职能新使命的客观要求。国防和军队改革的全面深化,改变了传统预防格局,预防犯罪工作职能任务不断拓展,标准要求更新更高,必须拿出与体制机制相协调、与安全发展相契合的制度规定,力求体现时代特点、符合部队实际。

  这是有效应对安全稳定面临风险挑战的现实需要。当前部队所处社会环境、担负使命任务、官兵成分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增多,需要改进方法手段、完善制度措施、提高预防犯罪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这次重新修订颁发《条例》,对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防犯罪工作,维护部队安全稳定、巩固和提高战斗力、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问:请介绍这次《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这次修订《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适应改革要求,强化问题导向,注重创新发展,按照体系配套、突出重点、务实管用的思路,对《条例》作了较大幅度调整、增删和完善。

  新修订的《条例》,分总则、职责、主要措施、工作制度、工作重点、战时预防犯罪工作、奖励与处分、附则,共8章94条,比原《条例》增加1章、17条。主要修订4个方面内容:

  一是将习主席有关政法工作和安全稳定的重要论述,充分贯彻体现到预防犯罪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基本任务、主要措施、工作制度等方面,为开展预防犯罪工作指明方向。

  二是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和部队工作实际,增加预防犯罪工作重点章节,提出防范的主要内容和具体举措。

  三是整合充实预防犯罪工作制度和措施,逐项规范工作程序,明确标准要求,为破解现实难题、增强工作质效提供有效抓手。

  四是适应军队新的体制编制,明确界定不同层级单位和人员在预防犯罪工作中的职责,同时加大追责问责力度,推动形成人人抓预防、个个担责任、大家共同做的良好局面。

  问:新修订的《条例》增设一章明确预防犯罪工作重点,请介绍这方面情况。

  答:预防犯罪工作涉及部队全面建设,必须坚持抓重点带一般促全盘,这也是科学的工作方法。针对当前部队安全稳定面临风险隐患增多的实际,深刻总结近年来预防犯罪工作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新修订的《条例》将预防涉枪涉弹、严重暴力、职务犯罪等案件作为工作重点,专设一章分别提出具体防范措施。

  比如,参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严守政治纪律相关内容作了修改完善;突出网络犯罪案件问题预防,对加强手机网络使用、上网行为管理以及纠治网上赌博借贷、打击涉军造假等提出明确要求;着眼防范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从人员教育引导、危险物品管控、应急处置演练等方面制定针对性措施;适应军队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充实预防职务犯罪相关内容,等等。对这些防范工作重点,必须摆在重要位置紧抓不放,坚持关口前移、抓小防大、综合施策,提升预防犯罪工作整体水平。

  问:请介绍这次修订《条例》在预防犯罪工作制度措施方面丰富完善了哪些新的规定要求?

  答:这次修订《条例》,注重理论与实践、继承与创新相统一,充分吸纳近年来部队总结的经验做法和军地理论研究成果,对预防犯罪工作制度措施作了调整完善。

  在工作制度方面,考虑到原《条例》明确的形势分析、骨干工作、军地协作等制度,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修订《条例》时坚持和保留了这些制度,同时对相关内容进行整合,对落实方式作了优化,明确可结合组织会议活动、工作总结部署等时机进行,以便部队更好地灵活把握,既为基层减负减压,又防止出现形式主义。

  在工作措施方面,针对当前部队面临形势和工作需求,充实了警示性法治教育、网络安全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等内容,旨在增强官兵的法治观念和防范意识;进一步明确政治考核的人员对象、工作原则、标准要求,推动政治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积极适应备战打仗要求,对战时预防犯罪工作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协作保障等进行调整充实,对非战争军事行动、演习训练、科研试验等任务中预防犯罪工作作了突出强调。

  在心理预防、矛盾化解和安全技术防范等方面,明确要改进创新方式方法、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工作,并对健全机制、完善设施和妥善处置问题等提出要求,增强预防犯罪工作的精准度有效性。

  问:请介绍这次修订《条例》在明晰预防犯罪工作职责方面有哪些新的规定要求?

  答:预防犯罪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全体官兵共同参与,形成群防群治、常防常治的良好氛围。

  按照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总原则,新修订的《条例》明确界定军委政法委员会、各级党委、战区级以下单位党委政法委员会、军政主官等在预防犯罪工作中的职责,逐级细化任务分工,构建党委主责、政法部门主管、机关各司其职、官兵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同时,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有关要求以及军队实行党的问责工作规定,增加“履职问责”和“案后追责”条款,明确实事求是认定案件问题责任、贯彻落实容错纠错机制等要求,切实压紧压实责任链条,促进预防犯罪工作末端落实。

  问:请介绍如何抓好新修订《条例》的学习贯彻?

  答:学习贯彻《条例》是维护部队安全稳定的一项全局性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必须常抓常新、持之以恒。军委政法委专门下发通知,对抓好《条例》贯彻落实“下篇文章”提出具体要求。

  各级应当抓好普遍学习和经常性培训,使大家掌握基本内容、把握规定要求、熟悉担负职责,提高抓安全保稳定控风险的实际能力。同时,要按照《条例》规范和开展工作,全面清理“土政策”“土规定”,扭住防范重点落实制度措施,针对不同类型部队搞好分类指导,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方法手段,增强预防犯罪工作综合效能。

  军委政法委将加强跟踪督导,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矛盾问题,促进《条例》落实落地,确保部队高度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

  (原题为《军委政法委就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预防犯罪工作条例》答记者问》)

责任编辑:h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