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昨日,武汉理工大学坠亡研究生陶崇园家属与其导师王攀签订和解协议,王攀道歉并赔偿65万元。陶崇园坠亡案此前曾引起多方热议。事发前,他曾向家人抱怨研究生导师王攀对他各种控制,令他困扰,这或许是导致他自杀的一个重要原因。
同样在昨天,一则“交大博导被曝辱骂学生”的新闻刷爆网络。有学生爆料上海交大一名博士生导师在学术交流群里要求学生无休止工作,并辱骂学生“垃圾、白痴”、“有什么资格休息”,随后相关院系给出回应,要求涉事教师对学生书面道歉并立即停止教学工作。
两则消息在引起人们议论纷纷的同时,也将一直以来存在的研究生与导师如何相处的问题再次暴露出来,值得各方重视。
导师,顾名思义,就是在学生的科研、学习中给予指导的老师,学习指导是导师的本职工作。但事实上,在一些高校,导师与学生之间已经远远超出“学习”和“指导”的范围。有些导师依凭师生之间天然高一级的地位,以及拥有“指导”权力的无限权威,不仅对学生的私人生活多加干涉,动辄还对学生施加言语暴力,并差遣学生办理私人琐事。
个别导师的一些不良行为,在一些学生心中已成为公开的秘密、学术圈内的“潜规则”。然而,由于缺乏外部制度约束,加之这些行为多发生于封闭的研究室等环境,难以监督,导致这种不正常的师生关系长期存在,且不断酿成悲剧。
某些导师能如此毫无顾忌地对学生进行支配,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导师在被赋予了一定的话语权后,监管却没有到位。在一些学生心中,导师的签字评判,某种程度上决定一个学生能否顺利毕业,能否进入自己心仪的学校进行深造。可以说,学生们的前途掌握在导师手中。师生关系的不对等,让一些学生为了自身利益只能接受个别师德不佳导师的任意压榨,对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敢反抗。另外,学校内部针对导师权责的制度和相应的监督体系并不完善,也让学生对导师的合理申诉得不到及时回应,只能隐忍到毕业。
高校是培养人才的重地,保证高校人才培养、学术研究正常进行,改变不平等的师生关系、促进师生良性互动尤为重要。高校在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教师队伍管理的同时,也应出台相关制度对导师权力进行约束,把导师对学生的行为纳入监管范围,厘清师生交际边界。另外,也要完善学生的申诉、维权机制,及时回应学生诉求,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唯有让导师与学生交往的“研究室”在阳光下运行,才能打破不正常的师生关系,让“陶崇园”式悲剧不再重演。(评论作者::郝娴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