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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严惩“打假官司”!民事检察监督亮剑虚假诉讼

发稿时间:2019-02-25 09:34:00 来源: 正义网

  正义网北京2月24日电(记者杨柳)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妨害司法秩序和国家治理,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破坏社会诚信和公序良俗,浪费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2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厅长元明在做客“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时表示,惩治民事诉讼中滥用诉讼权利、虚假陈述、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证据等诉讼失信问题,是检察机关开展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

  检察机关打击虚假诉讼从不手软,2018年更是频频亮剑。最高检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强调要加强对涉“三大攻坚战”虚假诉讼的监督和惩治;“两高”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除了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外,2018年最高检还开展了一项为期一年半的民事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以此来加强打击虚假诉讼的力度。

  “我们通过全面梳理人民法院在非诉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各仲裁机构、公证机关在出具非诉执行法律文书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虚假仲裁和违法公证的监督,加大调查和追责力度;加强与同级法院的沟通交流,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积极争取人民法院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依法对仲裁、公证案件进行司法审查等功能作用,共同防范虚假诉讼行为向仲裁、公证环节蔓延,进一步增强惩治虚假诉讼的合力。”元明介绍道。

  “在具体的行动上,全国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的优势和作用,采取检察长牵头带领刑事、民事检察部门资深检察官组成专案组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逐步在省、市两级检察院建立虚假诉讼监督指挥协调中心。”元明表示,在强化办案的同时,检察机关也加强普法宣传,共建崇尚诚实信用、遵守公序良俗的法治文化,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诉讼打假”。

责任编辑:张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