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县公安局加大了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人员的打击力度。依法行政处罚了多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并现场制止、批评了多名欲燃放烟花爆竹人员。
2月4日,渔窝派出所巡逻民警在某站前路某小区西侧当场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吴某当场查获;2月5日早7时许,违法人员孔某在城关街道办事处综合商贸城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巡逻民警查获。城区派出所等单位也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作出了相应处罚。
警方提示:
全年禁燃区域: 新石铁路以北,西106国道以东,北106国道、日东高速以南,开发大道及规划路段以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括电子等模拟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