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

新闻

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公安部:警察依法履职个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发稿时间:2018-12-29 11:58:00 来源: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中国长安网北京12月29日电(见习记者 崔晓娟)《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将于2019年2月1日起正式实行。改革开放40年来,全国共有1.3万余名公安民警因公牺牲,为公安事业献出了宝贵生命。 2013年至2017年的5年里,全国公安民警因公牺牲2003人,因公负伤或致残2.5万人,其中,2017年牺牲361人、平均年龄只有43.5岁。这是记者在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情况。

  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局长张向宁通报,这些流血牺牲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民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受到暴力袭击、报复伤害、妨害阻碍所造成的。仅2017年,各级警务督察部门就受理核查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事)件1.3万起,处理侵害行为人1.8万名,为1.6万名民警提供救济、恢复名誉、挽回损失。

  张向宁说,《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充分考虑了当前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的实际需要,充分考虑了与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衔接配套。

  《规定》共有三十三条,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张向宁从制定必要性、起草简要过程和主要内容三个方面通报了《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的相关情况。

  《规定》明确,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不受妨害、阻碍,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威胁、侵犯,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格尊严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侮辱、贬损。行为人实施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民警依法履职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民警个人不承担法律责任,由其所属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造成的损害给予补偿。 公安机关应当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对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等措施,不得作出处分或者免职、降职、辞退等处理。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表示,《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的发布施行,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公安民警的关心厚爱,充分体现了全社会对公安民警依法履职的支持信任,也是公安部党委激励公安民警勇于作为、尽职担当的重要举措。全国公安机关将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始终坚持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方针,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每一次执法行动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代,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既需要全警努力,也需要全社会理解支持,努力形成人人尊法守法、自觉配合执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海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