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就快到了
距离春节也只有一个多月
很多粉丝问晨小妹
今年过年能放烟花爆竹吗?
答案是……
当然不能!!!
而且今年
合肥禁放范围进一步扩大!
不仅合肥市区不能放
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
庐江县、巢湖市 的朋友
也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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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合肥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气会,2019年1月1日起,合肥4县1市禁放范围有了变化。
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负责人首次公布了各自辖区“禁放”范围。2020年起肥西县全面禁放。
肥西县
2019年1月1日起 ,在合肥“1331”肥西县域建成区和三河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全县其他乡镇(园区)限制燃放。具体区域如下
(1)禁止燃放区域:上派镇、桃花镇、柏堰科技园、桃花工业园、三河镇全部区域和花岗镇、紫蓬镇、紫蓬山旅游开发区建区。
(2)限制燃放区域:全县禁放区域外的所有区域。
2020年1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行禁放。
肥东县
2019年1月1日至2月19日 ,在店埠镇、撮镇镇、长临河镇、众兴乡、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园实施禁放
2019年2月20日起,在全县范围实施禁放。
长丰县
在水湖镇、双墩镇、岗集镇、双凤开发区城市建成区全面实行烟花爆竹禁放政策。
巢湖市
2019年1月1日起 ,在凤凰山、卧牛山、亚父、天河、半汤五个街道实施全面禁放。
庐江县
2019年1月1日起 ,划定东至外环东路(含路面以东城东医院、名人馆及康复中心),南至外环南路,西至城西大道---苏河路---金汤路---长冲路---外环西路,北至外环北路(新军二路)区域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如果你还想着偷偷放烟花
我劝你好好看完下面这些信息
自2018年1月1日起,合肥市区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禁放政策,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禁放政策实施以来,共处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116起 ,其中行政拘留1人 。截至目前,全市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警情共189起,合肥市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警情较去年同期下降95%。基本实现了跨年夜、小年夜、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点时段“零燃放”的工作目标;2018年春节期间,全市1天空气质量优秀、4天空气质量良好,各项污染物明显下降,PM2.5较去年同期下降30%。
来来来
一起来复习下
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将受到何种处罚?
根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以五百元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公民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宾馆、酒店等单位,对服务区域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劝阻、不举报的,由公安机关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警方倡议
拒绝使用拟声类烟花爆竹替代产品
随着烟花爆竹全面退出市民生活,目前市场上出现了电子炮、礼炮、空气炮 等拟声类烟花爆竹替代产品。该类产品模拟烟花爆竹燃放声响,音量大,持续时间长,造成了新的噪声污染 。
对此,合肥市公安局向广大市民倡议:
1、婚庆物品市场、小商品农贸市场等业主自觉停止销售拟声类电子炮;
2、婚庆公司、殡葬服务企业及从事礼炮、空气炮租赁业务的个体经营者,自觉停止在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等区域的电子炮、礼炮、空气炮租赁业务;
3、广大市民主动拒绝使用电子炮、礼炮、空气炮等拟声类烟花爆竹替代产品,用实际行动维护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