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涌东方,波澜壮阔。改革开放四十载,中国公安工作前进的步伐从未停止。
四十载风雨兼程,公安监所管理工作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在时代的浪潮中扬帆前行。
四十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监管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在公安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公安部监所管理局紧紧围绕确保安全、服务大局、深化改革、强化建设四项重点工作,不断提升法治化、科学化、文明化水平,努力打造忠诚、平安、法治、文明、智慧、有为的新监管。
确保安全40年,监所事故数量连创新低
监所安全是监所管理工作的首要职责。
改革开放40年来,全国公安监管场所每年都要执行数百万违法犯罪人员的羁押监管任务。在监管场所在押量逐年上升、患病被监管人员逐年增多的情况下,全国监所事故数和被监管人员因病死亡数却在逐年下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监管工作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相比1990年,2017年看守所全年在押量上升155%,事故发生量却下降了99%。2016年监所事故数、非正常死亡数同比分别下降32%、44%,到2017年年底,同比分别下降36%、31%,数据连创历史新低。
公安部监所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公安部高度重视公安监管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出台一系列文件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监管工作,编制了《公安监管工作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年)》,制定了监所执法细则,完善了重点环节监管制度,积极创新并全面实施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女性和未成年在押人员集中关押等工作。各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对公安监管工作也给予高度重视和关心,解决了一大批制约公安监管工作发展的基础性、机制性、瓶颈性难题。
此外,为适应新时代公安工作要求,公安监所管理工作思路与时俱进、创新改变,公安监所管理“死看死守”的工作思路已经转化为“强化管理过程以追求安全文明结果”的科学管理模式。
工作思路转变之后,监管部门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全面采集被监管人员各类信息,运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开展精准风险评估,科学实施管理。业务指导部门依托综合数据分析,对监管场所实施积分分级预警,提升指导的科学性,确保监所安全。
目前,监管工作安全形势处于历史最好水平。
服务大局40年,维护稳定彰显履职担当
服务公安工作大局,积极维护社会稳定,一直是公安监管工作的履职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监管部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主动承担全力服务公安工作大局的职责任务。最大限度依法收押、收拘、收戒、收治各类被监管人员,最大限度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有效减轻社会面管控压力,同时加强监管情报信息分析研判,为精准防范、精确打击提供支持。
2002年、2004年、2008年,公安部连续在全国监管场所部署开展了一系列协助破案专项行动。2006年,公安部监所管理局进一步出台规范,使这项工作逐步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2009年至2012年,公安部监所管理局深化认识,把监管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和推进法治文明、保障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努力找准定位、有所作为。2012年至2018年,公安监管部门以涉枪、涉爆、涉恐、涉毒案件线索为重点开展协助破案工作,协助破获了一大批隐案、积案。
随着智慧监管建设的不断推进,科技信息手段成为公安监所协助破案的重要利器。武汉市第一看守所自主研发自动对比系统,并设置自动报警。
2017年9月,在押人员肖某的丈夫邓某前来送衣物,对比系统发出报警,显示邓某为网上在逃人员。值班民警立即将警报信息上报,驻所武警抓捕小组迅速赶赴现场,联合民警将邓某抓获。
“枫桥经验”对于推动新时代公安监管工作树立新标准、迈出新步伐、取得新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价值和指导意义。公安监管工作积极开展社会矛盾化解,最大限度降低社会风险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7年到2018上半年,全国拘留所共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17.7万余件,成功化解15.3万余件,涌现出诸如杭州市看守所未成年人“家访制”、温州市拘留所“拘学同步”工作机制等一批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举措,从源头上消除了一大批社会不安定因素。
40年来,公安监管工作谋划部署、履职担当于公安工作大局之中,全力服务扫黑除恶、缉枪治爆、打击暴恐、禁毒人民战争等专项行动,在应收尽收、教育感化、协助破案、矛盾化解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深化改革40年,不断提高监管保障能力
改革开放40年,深化改革的脚步从未停止。监管理念的变革,是引领监管改革走向新时代的旗帜。
从1997年的典型——山西省曲沃县看守所,到2018年的“全国模范看守所”辽宁省丹东市看守所,公安监管工作在创新机制措施、强化监管建设方面下足了功夫。
公安部监所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监管工作的执法理念已逐渐从单纯管理向突出权益保障转变。
我们看到——
2011年6月26日,国务院颁布《戒毒条例》;
2011年9月,《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出台;
2012年3月1日,《拘留所条例》正式对社会发布,并于次月起施行;
2012年12月14日,《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正式颁布施行;
2017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7年,《强制医疗所条例》立法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
制度机制建设不断深化,监管部门主动作为或协助其他单位,通过制度机制将权益保障落到实处、付诸行动。
“提高监管保障能力另一个很直观的改变就是对羁押场所条件的改善。”监所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谈到。
1998年至2008年10年间,中央累计投入资金79.86亿元,而2009年至2017年9年间,中央投资资金达255亿元。监控、囚车、电网、报警装备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医疗卫生及其他设施建设得到充实加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监管设施建设的步伐更加强健。2012年到2017年,中央投入202亿元新建改建公安监所2444个,被监管人员居住条件大为改善。2017年,全国看守所月人均伙食费比2012年提高71%,被监管人员伙食水平明显提升。
为进一步提高监所便民服务水平,深圳市在押人员网上顾送钱款服务平台于2017年12月18日正式上线运行。截至2018年7月11日,平台已累计接受在押人员家属存款3003笔,金额总计234万元,得到了在押人员家属的一致好评。
全国公安监所基本实现医疗卫生专业化。全国公安监所的日常卫生工作均由专业的医疗机构承担,患重大疾病的被监管人员送到相对以地市为单位设置的监管医院或监管病区收治,实现了“公安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安全,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医疗卫生”的专业化运作模式。
2017年,看守所全年押量较2000年上升50%,因病死亡人数却下降72%,2018年上半年较2017年同期更是下降了25%。
监所对社会开放、推进“智慧监管”建设、实施律师预约会见、女性和未成年被监管人员集中关押、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被监管人员教育矫治、伙食实物量标准大幅提高……这些改革与成效,必将彪炳公安监管40年深化改革的史册。
强化建设40年,打造忠诚过硬监管队伍
忠诚,是人民警察的精神核心。改革开放40年,公安监管队伍用忠诚将监所建设成党和人民放心的政治阵地、法治阵地、文明阵地。
1996年至2008年,公安监管系统先后有五名同志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13名同志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称号,142名同志获评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立功受奖的单位和个人总数超过了前20年之和。2007年,山东省利津县看守所、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分别被国务院授予“模范看守所”、“模范戒毒所”荣誉称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监管队伍政治建警的路线方针从未偏离。
公安监管部门建立了监所队伍思想纪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教育,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极大地减少了监管民警违法违纪问题。
狠抓监管业务培训是公安监管工作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公安部依托四个全国公安监管民警实战训练基地,每年轮训公安监管民警骨干3000余人;各地监管部门举办不同层次的业务培训,队伍业务素质、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实战能力明显增强。
公安监管文化建设同步加强。《丹东看守所的故事》《女看守所长》《中国看守所调查》等文学作品陆续出版,电视连续剧《走进看守所》以丹东市看守所里的故事为原型,展现了公安监管工作中的人性化管理,讴歌了大墙下高尚的警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监管队伍涌现出被国务院授予“模范看守所”的湖北省武汉市第一看守所、辽宁省丹东市看守所等先进集体和王晶、孙炎明、陆立才、曾凯、吴根添等公安监管先进典型。2012年至2017年,公安监管战线立功受奖2.6万余人次,9个公安监管基层所队被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8名监管民警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天津市第一看守所民警李琨光荣当选党的十九大代表。
改革开放40年,公安监管工作走出一条符合中国社会发展进程的监管之路。公安监管系统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升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文明监管水平。公安监管工作这一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治进程的晴雨表,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向党和国家交出了合格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