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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传承发展“枫桥经验”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发稿时间:2018-11-12 19:57:00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社长沙11月12日电题:湖南:传承发展“枫桥经验”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新华社记者万志云、陈文广

  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针对社会治理不断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通过加强党建引领、依靠群众,不断融入新的时代元素,创新和发展了“枫桥经验”,通过借助“网格+党建”“三级联调模式”“一村一辅警”等一系列创新举措,提高了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推动基层治理能力和基层治理体系迈上新台阶。

  “党建+”:为社会治理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名,因家窝网格,得分100分;第二名,上游湾网格,得分99分……最后一名,袁家湾网格,78分。”日前,一场例行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月讲评会在常德市鼎城区许家桥乡政府会议室召开。

  “前一段时间,群众纠纷化解工作没做到位,接下来要认真寻找差距,迎头赶上了。”袁家湾网格长刘道双向记者表示,倒数第一的成绩让他倍感压力。

  许家桥乡党委书记牟凯波介绍,过去基层组织和干部职责不明、担当不够,导致不少矛盾未能及时处理。“近年来,随着强化党建引领,所有乡村干部、党员下沉到网格第一线,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四张清单制度,现状得到了扭转。”

  “枫桥经验”在湖南的实践中,始终发挥党建统领的最大政治优势,将党建引领嵌入基层治理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促进社会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在长沙,坚持把支部建在综治维稳一线,扩大组织覆盖面,增强凝聚力。在全市出租车、环卫、邮政等行业中组建了近万名党员参与的专(兼)职平安志愿者队伍,发挥其“全天候、进栋入户、空白时段”的特殊治安防控作用。

  在永州和韶山等地,通过下沉街道干部、支部建在网格等措施,创新“党建+网格”“党建+警务”等连接方式,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解决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为社会治理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依靠群众:矛盾化解在基层

  “通过三次初级调解,我们把90%以上的纠纷都化解在村组内,把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不稳定苗头调处在镇村层面。”常德市津市白衣镇党委书记刘敏告诉记者,“问题越是解决在基层,解决问题的成本就越低、方式就越温和、造成的不良影响就最小。”

  “枫桥经验”在湖南的重要实践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广泛发动和依靠群众,积极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社会志愿组织等基层主体作用,就地化解矛盾。

  在岳阳,有一个街道志愿者文明和谐宣讲团,一群平均年龄超过65岁的老人平日深入社区、街巷、居民家中,收集意见,化解纠纷,开展政策“微宣讲”活动。

  77岁的李鄂鹏老人是岳阳楼区文明和谐宣讲团宣讲员,在他手上化解的矛盾纠纷不在少数。他说:“我们虽然退了休,还是希望能为社会发挥余热,‘微宣讲’虽然宣讲小事情,但在社会和谐稳定中却能起大作用。”

  湖南在推进社会治理中,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枫桥经验”核心要义;坚持预防和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最基层,推动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创新发展:“经验”核心灵魂永在

  针对矛盾纠纷发生的现状、特点和规律,湖南不断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三调联动”“一村一辅警”等新经验不断涌现。

  记者从湖南省司法厅基层工作处了解,近年来,面对新时期矛盾纠纷主体多元化、成因复杂化等特点,他们改变了过去仅靠单一手段、单个部门、单兵作战的调解方式,形成了部门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多元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新格局。

  长沙推行三调联动,建立了驻人民法院(法庭)调解室13个、驻人民检察院调解室5个、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室141个,区县(市)、乡镇(街道)两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率达到100%。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职能作用,将大多数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解决在一线,提高了调解效率。

  邵阳地处湘中,经济基础薄弱,治安形势复杂,地方宗族势力盘根错节,刑事、治安案件和矛盾纠纷居高不下,而基层派出所警力却严重不足。为此,邵阳近年来探索推行“一村一辅警”战略,建设了一支连接乡、村治安防控的专业队伍。到2018年,邵阳农村地区刑事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了21.3%,现行命案发案数同比下降了41.03%,破案率同比上升了5.13%,呈现出“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的态势。

  岳阳打造“网格化+12345+110”、常德创新“五治”模式、永州探索“二次调解”机制……在湖南,“枫桥精神”正不断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为了群众的核心灵魂永远不变。

责任编辑: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