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河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艾文礼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艾文礼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不法商人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伙同家人大肆敛财,要求他人为其在北京购房;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艾文礼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宗旨意识,目无道德法纪,甘于被“围猎”,把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艾文礼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艾文礼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并提出减轻处罚的建议,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艾文礼简历
艾文礼,男,汉族,1955年3月生,唐海人,1978年11月入党,1971年2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农经师。
1971.02—1973.09河北省柏各庄农场二分场工人
1973.09—1975.09唐山地区商业学校物价专业学习
1975.09—1979.03河北省柏各庄农垦区商业局办公室干部
1979.03—1980.11河北省柏各庄农垦区党委办公室秘书
1980.11—1984.06河北省柏各庄农垦区党委组织部干部
1984.06—1989.04唐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老干部局局长(其间:1985.09— 1987.08在华北煤炭医学院党政专业学习)
1989.04—1989.09唐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1989.09—1992.04唐海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2.04—1994.08唐海县委副书记
1994.08—1997.12唐海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1993.08— 1995.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12—1998.09唐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8.09—2003.02河北省农垦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1999.09— 2001.12在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3.02—2003.07石家庄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03.07—2006.07石家庄市委副书记
2006.07—2006.08承德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6.08— 2008.01承德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8.01—2008.09承德市委书记
2008.09—2009.01石家庄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9.01—2011.11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11—2011.12河北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12—2015.01河北省委常委、宣传部长
2015.01—2015.04河北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省政协副主席
2015.04—2015.09河北省政协副主席、省委宣传部部长。
2015.09—2018.01河北省政协副主席
中共河北省第七届、第八届省委委员,第八届中共河北省委常委。
河北省第十届、第十一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