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记者从青岛市统计局获悉,青岛市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步入老龄社会后,老年人口规模持续扩大,占全市总人口比重持续上升。目前,全市老年人口超200万,超半数老年人口为空巢老人,单身独居老人占比超一成。
全市老年人口超200万 老龄化程度加重
老年人口快速增长,所占比重不断提升。据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17年末,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02.7万人,比上年增加13.06万人,同比增长6.9%,增速明显高于全市人口平均增速(0.94%);老年人口占全市总人口比重21.8%,较上年提升1.2个百分点,老龄化水平高于全国(17.3%)4.5个百分点,高于全省(21.36%)0.44个百分点。其中,全市65岁及以上人口131.09万人,同比增长7.98%,占总人口比重14.11%,提升0.92个百分点。
高龄人口增长趋缓,占老年人口比重持续提高。2017年末,全市80岁及以上高龄人口25.78万人,同比增长0.7%。80岁以上高龄人口占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为13.51%,比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这个群体身体状况较差,单身比重较高,是为老服务的重点对象,需给予更多慰藉和关注。
超半数老年人口为空巢老人
老年人口性别失衡,性别比随年龄增大递减明显。受男性平均预期寿命低于女性影响,老年人口男女性别比随年龄增长呈下降趋势。资料显示,全市60岁以上、70岁以上、80岁以上老年人口性别比(以为性为100)分别为92.4、86.8、73.3,随着年龄增高,性别比递减趋势明显。
超半数老年人口为空巢老人,单身独居老人占比超一成。受现代生活理念影响,越来越多的子女与父母分开居住,生活在空巢家庭的老年人口比例呈日益增多趋势。2017年末,全市老年人口中,空巢老人占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为53.2%,比上年提高4.19个百分点。其中,单身独居空巢老人占比12.6%,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夫妻双居空巢老人占比40.6%,同比提高3.02个百分点。
老龄事业转型升级 各领域全面发展进步
健全养老政策制度强“软件”。针对人口老龄化严峻挑战,主动加强政策制度供给,强化政策推动作用,提高养老服务效能和质量。2010年以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青岛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等一系列养老服务政策措施,对发展养老服务业给予资金补助、税费减免等政策支持。2017年1月,市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下发新的《青岛市优待老年人规定》,对高龄津贴、养老机构建设、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体检、交通出行、门票优惠、学习健身、法律援助等优待老年人具体内容和保障措施作出系统性筹划和安排,在构建“老有颐养”城市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目前,政府为辖区户籍60岁以上“三无”、低保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施行60-64周岁、65周岁以上老年人乘车半价和免费优惠政策,至2018年9月底,累计发放老年人优惠乘车卡140余万张。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农村年满60周岁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父母,给予奖励扶助金。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特殊家庭实行特别扶助金制度。在系列政策有力助推下,青岛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发展临终关怀事业、为全市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险等工作均走在全国前列,老年工作“青岛模式”在全国被推广借鉴。
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强“硬件”。坚持以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市场主体作用,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稳步推进。2017年,继续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全市养老服务业投入经费4.6亿元。建成10处社区失智老人照护示范中心,减轻了失智老人及家庭负担,在全国率先探索出失智老人专业化照护服务的路子。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市场,对星级养老服务机构按等级给予奖励,并成立青岛市养老服务协会,建立起政府管理和社会组织自治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免费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建立护理员入职年限补贴制度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组织开展“青岛敬老使者”考评活动,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发展“互联网+养老”,开发“青岛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实现一站式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目前全市登记养老机构232家,社区互助点2112个,养老床位6.2万张。
健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老有所养更有力
2010年,青岛市出台了《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随着国家“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青岛市进一步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将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12个档次,建立了多缴多补激励政策,2005年以来连续14年为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2018年继续为全市享受待遇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全市81万多企业退休人员、10万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自2016年7月起,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30元调整为150元,在省内位列第一,惠及100余万居民。
提高老年医疗保障水平,老有所医更完善。2012年以来,先后出台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等老年人医疗保障的政策文件,在全国率先探索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扩大到农村参保居民,推行“医养康护”专业化护理模式,为破解失能、半失能老人医疗护理难题进行了有益探索。青岛被列为全国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全国医养结合现场会在青岛市召开。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和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比较完备的基层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升老年人医疗服务水平。目前,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分布合理,初步打造完成15分钟医疗服务圈。推行老年人健康护照制度,增加老年人肿瘤标志物(胸片、尿酸、B超)等项目,提高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免费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5%以上。每年组织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对辖区内65周岁以上常住居民进行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包括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等;每年组织上门对100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1次免费体检。
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老有所乐更精彩
拓宽教育供给资源,老有所学更便捷。着力于营造老有所学、终身学习氛围,扩大老年人学习资源供给,拓展、丰富学习平台,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终身学习需求。老年教育资源对老年人公平开放。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特困供养的老年人进入政府财政支持的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的,减免学杂费,提倡社会力量兴办的教育机构对老年人学习费用给予优惠。借助青岛广播电台开设“空中老年大学”,根据老年人需求,设立法律维权、家庭理财、声乐表演、诗歌朗诵和文学鉴赏等课程。在社区开办“银龄欢动社区课堂”,聘请专业老师到基层授课。2017年,全市开设“银龄欢动社区课堂”的社区由20个增加到40个。
非政府兴办或非财政支持的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展览馆、纪念馆等文化场所对60-64周岁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门票费。政府兴办或财政支持的旅游景点(区)对老年人免门票费;非政府兴办或非财政支持的旅游景点(区)对60—69周岁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门票费;提倡非政府兴办或非财政支持的旅游景点(区)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门票费。组织举办“喜迎十九大、银龄展风采”老年文艺汇演、“颐养青岛、幸福银龄”老年主题摄影大赛、“银龄心向党、喜迎十九大”老年书法美术大赛等系列老年文体比赛活动,10万余名老年人积极参与,为老年人提供了充足的精神文化食粮,极大地活跃和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了幸福指数。
积极创建平台载体,老有所用更有为。针对众多老年人退休后身体状况较好、有较高文化程度和丰富工作生活经验,且热衷于继续为经济社会和家庭作贡献的实际,积极鼓励和倡导老年人退休不退志,大力支持其参与社区服务管理、关心教育下一代、调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维护社会治安、担当志愿者等社会事务,鼓励有特长专长的老年人积极担任专家顾问,发挥光和热,并为下一代树立积极向上、勇于担当的标杆模范,积极营造从“养”到“用”,着力促成“以老助老”的养老新局面,破解人口老龄化挑战,助力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