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6日在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泰安市财政局局长 刘 斌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泰安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新一届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十七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财政预算目标圆满实现。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据财政快报统计,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7.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口径增长3.9%。其中,税收收入146.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口径增长6.2%;非税收入60.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下降1.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9%,增长7.7%。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140亿元、上年结转9.5亿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7亿元、调入资金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96.3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支出17.4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81.7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4.6亿元。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4亿元(其中市直26.9亿元、市高新区20.3亿元、泰山景区6.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2%,同口径增长8.6%。其中,税收收入21.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9%,同口径下降0.7%;非税收入31.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8%,增长16%。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4亿元(其中市直71.9亿元、市高新区23.9亿元、泰山景区7.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7%,增长29.8%。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16.2亿元、上年结转5.1亿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亿元、县(市、区)上解收入28.2亿元、调入资金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5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2.4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支出3.3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2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11.9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0.5亿元。
(1)市级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增值税6.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同口径增长16.6%;企业所得税2.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3%,下降29.6%;个人所得税1.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8%,下降4.5%;其他税收收入11.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8%,增长7.4%。非税收入31.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8%,增长16%。
(2)市级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教育支出11.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1%,增长29.1%;加对下转移支付6.2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17.5亿元。其中:投入4.5亿元,支持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全市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分别达到910元和710元;投入1亿元,用于学前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普通高校等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投入1174万元,提高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投入2.7亿元,支持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全市新建、改扩建校舍28.7万平方米,泰安一中新校区、市特教中心建成启用;投入503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全面改薄”工作开展。
――科学技术支出1.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2.6%,增长25.3%(主要是市高新区年初预算安排的部分科技创新发展资金和科技企业孵化资金当年未支出);加对下转移支付4197万元,这方面支出共计2.2亿元。其中:投入1.5亿元,支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推动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投入100万元,将泰山科技创业资金规模扩大至3000万元;投入950万元,支持特色塔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投入200万元,支持发明创新;投入3663万元,用于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化,重点支持了46个自主创新科技项目、12个关键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项目。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0.6%,增长17%;加对下转移支付7740万元,这方面支出共计3.1亿元。其中:投入2979万元,用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投入1600万元,落实文艺院团经费,鼓励优秀传统剧目传承和新剧目创作;投入3263万元,支持农家书屋、送戏下乡、农村电影放映和基层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建设;投入618万元,支持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免费开放;投入300万元,支持开展泰安首届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投入2000万元,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投入3781万元,支持遗址保护、文物维修、考古发掘和规划编制等。投入35141770万元,支持体育事业发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5.9%,增长23.8%;加对下转移支付14.7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24.8亿元。其中:投入7.3亿元,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投入2611万元,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5.2亿元,用于社会福利救助、优抚对象保障等政策落实;投入1328万元,为18791名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投入3879万元,支持稳定和促进就业;投入9515万元,用于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政策落实;投入1.1亿元,解决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机构管理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90.2%,增长84.1%(主要是宁阳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省级配套资金改列市级支出);加对下转移支付12.6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22.8亿元。其中:投入11.7亿元,完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投入1.5亿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年人均45元提高到50元;投入1.1亿元,用于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投入3689万元,支持泰山社会福利中心和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投入3992万元,支持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
――节能环保支出919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3.6%,增长67.3%(主要是省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加对下转移支付2.3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3.2亿元。其中:投入1.7亿元,用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及自然保护区和农村环境治理;投入5292万元,用于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改造等。
――城乡社区支出18.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2%,增长12.1%;加对下转移支付2.9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21亿元。其中:投入11.7亿元,用于泮河大街改造和万官大街上跨京沪铁路立交桥等重点城建项目建设;投入3.1亿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维护;投入1.9亿元,推动省“两区一圈一带”区域规划目标任务落实;投入9984万元,用于市区污水处理;投入1.1亿元,支持城镇垃圾处理和污水管网建设;投入4100万元,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
――农林水支出5.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4%,增长9.6%;加对下转移支付19.9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25.1亿元。其中:投入专项扶贫资金2.67亿元,支持脱贫攻坚;投入2890万元,支持高效特色农业及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投入2.1亿元,支持全面实行河长制以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水肥一体化、农村饮水安全、引水上山等水利工程建设。投入7145万元,支持造林绿化、林业资源修复、生态效益补偿等绿色生态发展。投入1.4亿元,用于库区移民易地扶贫搬迁。投入1.1亿元,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投入5700万元,支持“强村固基”工程实施;投入4300万元,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试点,纳入省级和市级试点的村分别达到28个、50个;投入3175万元,支持41个村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投入7334万元,支持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
――交通运输支出3.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4.3%,增长16.3%;加对下转移支付4.6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8亿元。其中:投入2.3亿元,支持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3980万元,支持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建设;投入3610万元,用于公路养护和运输管理;投入1.1亿元,用于城市公交、出租车和农村道路客运补贴;投入1.7亿元,用于新能源公交车购置及运行补贴等。
――住房保障支出2.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2.5%,增长28.8%;加对下转移支付4.9亿元、政府性基金安排1000万元、省级直接列支拨付的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2.8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10亿元。其中:投入5.8亿元,支持全市实施棚户区改造34039套;投入5246万元,支持县级改造农村危房3147户;投入3102万元,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投入636万元,用于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另外,争取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39.6亿元,支持2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2017年,市及以上对下税收返还和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123.8亿元,增长4.9%。其中,税收返还1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73.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7.6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86.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3%,增长30.1%。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05.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增长23.6%。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加省级补助和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1.3亿元、上年结转和调入资金15.3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33.2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加调出资金及上解支出11.3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16.7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6.5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2.4亿元(其中市直39.9亿元、市高新区2.4亿元、泰山景区8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9%,增长35.2%。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2.9亿元(其中市直37.8亿元、市高新区4.9亿元、泰山景区184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2.9%,增长32.8%。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加省级补助和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8.1亿元、上年结转7.6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68.1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加补助县(市、区)支出8.3亿元、上解支出及调出资金6.4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57.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0.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亿元(其中县级2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1%,下降32.7%(主要是市级国有股权转让收入比上年减少)。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亿元(其中县级32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2%,增长55.4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年结转4655万元、省级补助收入7056万元,减去按照19%的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45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5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亿元(市直1.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1%,下降33.1%。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亿元(市直1.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1.1%,增长55.4%。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年结转4655万元、省级补助收入7056万元,减去按照19%的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42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5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5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5.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2%,增长8.3%,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120.6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65.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增长11.7%,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60.4亿元。当年收支结余9.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83.7亿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1.9亿元(其中市直77.9亿元、市高新区3.1亿元、泰山景区897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58.1%,增长85.8%(主要是“两区”管辖范围调整影响),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50.6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4亿元(其中市直70.6亿元、市高新区2.7亿元、泰山景区72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65.5%,增长76.6%,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69.8亿元。当年收支结余7.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1.9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四本”预算执行数据是初步汇总数,2017年财政决算编制完成后,部分数据将会有所变化。届时,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情况。
(五)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过去的一年,在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市政协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政府及其财税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人大决议,加快推进财税改革,依法加强财政管理,认真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1、收入质量稳步改善。面对营改增翘尾、降费力度加大、重点行业去产能以及上年营业税清缴造成收入基数较高等不利因素,各级财税部门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调配合,想方设法抓征管、促增收。财政部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着力强化组织协调、调研分析、激励约束和调度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制定应对措施。税务部门积极创新征管手段,通过深化联合办税,强化综合治税以及开展发票摇奖和“最美纳税人”评选等活动,促进了税收收入平稳增长,带动了财政收入结构和质量稳步改善。全市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70.9%,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同口径提高1.6个百分点。
2、杠杆作用充分发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增强运用财政杠杆支持和引导发展的能力。强化政策调控。着重在“降成本”上下功夫,通过营改增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全市企业减轻税负60多亿元;通过取消、停征、调整5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组建财金集团。加快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统筹整合泰山投资、东岳金财等平台公司资产,成立注册资本100亿元的市财金集团,搭建促发展、培财源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设立直投基金。市县财政共同出资,撬动金融资本在5个县(市、区)及市高新区各设立10亿元的产业直投基金,并确定两批、7个项目的股权投资方案,总投资额11.4亿元。其中,4个项目的7.5亿元投资全部到位,后续项目投资正有序办理。用好组合工具。综合运用融资租赁、政银合作、融资担保等方式,着力缓解实体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其中,中垠(泰安)融资租赁公司10亿元的注册资金全部到位,完成项目资金投放12.5亿元。
3、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着力压一般、保重点。加大民生事业投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中用于民生的支出达到282.2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79.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确保了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其中,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市及以上财政落实资金7.6亿元,支持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各类项目加快实施。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资金3亿元,支持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全力成功争取泰山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纳入国家第二批试点范围,中央和省财政下达首批补助资金9.6亿元。严控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执行会议费、接待费、出国经费等管理制度,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和节会、庆典等活动支出。其中,全市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同比压减4560万元、下降20.9%。依法依规做好政府投融资工作。市级总平台全年融集到位资金127.1亿元(含政府置换债券资金56.1亿元),有力保障了棚改、水利等重点工程建设和还本付息需要。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全市共储备PPP项目68个,概算总投资额1086亿元。其中,已签约并开工项目12个,合同吸引社会资本投资83.6亿元,投资19亿元的博阳路改造项目,已进入工程招标阶段。
4、财税改革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方面,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其中市级公开了2016年政府决算、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以及2017年相应预算,并建立了预决算公开平台,实行集中公开。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扩大至4亿元。财力统筹方面,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南水北调工程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并取消排污费、水资源费等以收定支、专款专用规定,政府财力统筹能力进一步增强。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进度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激励约束机制,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始终居全省前列;市直共清理回收结转结余资金6.8亿元。税制改革方面,严格落实营改增、简化合并增值税税率及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认真研究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改革政策,加强调研分析,做好征收准备。财政体制方面,结合市高新区、泰山景区管辖范围调整,核定了区(市)和市直下划单位财政划转基数,调整了市级收支预算,明确了划转后各区的财政体制。积极稳妥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债务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政府债务违规问题整改,并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市政府债务率较上年压减5.59个百分点,低于省核定我市政府债务率上限5.61个百分点。加大政府债券资金争取力度,全市争取新增债券30.3亿元、置换债券100亿元,既支持了重点项目建设,又缓解了还本付息压力,节约利息支出5亿元。
各位代表,2017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也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综合实力不够强,质量效益有待提高,财税收入总量偏小、结构质量有待进一步改善;受重点行业去产能和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而刚性支出持续增加,加之政府债务压力较大,财政收支矛盾不断加剧;财经秩序需进一步规范,个别单位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依法理财意识需进一步增强,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8年预算草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编好2018年预算,做好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一)全市财政形势预测分析
今年,我市经济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依然错综复杂,尤其是财政减收增支因素叠加积聚,财政保障和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经济层面,转型升级压力较大。我市传统产业特别是煤炭、钢铁、化工、装备制造等支柱行业,受环保督查、行业整治和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去产能等因素影响,短期内转型升级仍面临较大压力。同时,新兴产业尚处于起步和成长阶段,短期内对财税增收难以形成有力支撑。收入方面,政策性减收因素增多。国家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维持减税降费总趋势,加之化解过剩产能带来的短期内财政减收,都将直接影响今年的财政收入增长。支出方面,刚性增支有增无减。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等,都需要增加大量支出。初步测算,2018年市级财力预计增加8亿元,支持新旧动能转换、落实民生政策、归还地方政府债券本息等就需要增加支出17.7亿元,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二)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和省预算安排及深化财税改革的总体部署,我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继续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着力深化财税体制和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着力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着力推进依法治税管费,确保完成全年收入预算;着力加强财政风险管控,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为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新泰安提供有力保障。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意见
1、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综合考虑税制改革和减税降费等因素,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6%,税收比重适当提高;按照统筹兼顾、量力而行、收支平衡原则,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增长6.5%左右。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收支计划安排是预期性的,待各级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我们将及时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58.6亿元(其中市直29.9亿元、市高新区22.2亿元、泰山景区6.5亿元),增长9.8%。根据收入预算和现行财政体制计算,预计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134.5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级总支出安排134.5亿元,增长4.8%。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3亿元(其中市直83.4亿元、市高新区27.6亿元、泰山景区8.3亿元),增长15.4%,对下转移支付安排15.2亿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亿元,下降2.3%;国防及公共安全支出10亿元,增长3.8%;教育支出14.5亿元,增长28.7%;科学技术支出1.8亿元,增长4.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亿元,增长33%(主要是泰山景区安排博物馆建设资金1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亿元,增长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9亿元,增长66%(主要是县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省级配套资金调整为市级列支);城乡社区支出1615.8亿元,同口径增长9.9%;农林水支出5.3亿元,增长1.5%;交通运输支出1.8亿元,同口径增长3.6%;住房保障支出2.4亿元,增长9.2%。
――预备费1.2亿元(其中市直7500万元、市高新区3180万元、泰山景区1500万元),用于预算执行中难以预见的其他开支。占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符合《预算法》的规定。
――市对下转移支付15.2亿元,占市级总支出的11.3%。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2.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1亿元。
3、市级支出预算保障重点
2018年,市级支出安排着力保障以下“四个”重点:
一是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转。这方面的资金共安排46.5亿元,比上年增加7.7亿元,其中安排人员经费39.5亿元、运转经费7亿元。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今年对市直培训费、办公用房维修费、信息化建设经费、通用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实行统一管理。即:不在部门预算中细化安排,由财政统一预留,部门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再安排预算。
二是民生政策兑现落实。这方面的资金安排21.5亿元,比上年增加3亿元。其中:安排3.1亿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将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50元提高至490元;安排3186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人均经费标准由50元提高至55元;安排1亿元,用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政府补助;安排2440万元,支持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安排4247万元,用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安排8540[U1]万元,用于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安排3200万元,用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安排3000万元,用于“强村固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安排3358万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安排3亿元,用于解决大班额问题及改善办学条件;安排1010万元,落实中职免学费政策。安排2300万元,支持泰山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安排2.2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及维护。安排7266万元,用于泰城公共汽车运行补贴、车辆更新及老年人免费乘车补助;安排5052万元,用于泰城居民供热补贴;安排3844万元,用于泰城社区工作经费。安排1.4亿元,用于企业破产改制;安排8500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困难企业和破产改制企业离休人员及军队离退休人员医疗费;安排1亿元,用于弥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三是稳增长、调结构、培财源。这方面的资金共安排9.7亿元,比上年增加1.8亿元。其中: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及财源建设资金4.6亿元、国有企业资本注入7100万元、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5000万元、服务业发展资金3300万元、泰山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配套资金3100万元、落实市重点建设项目优惠政策资金3000万元、文化产业和事业发展资金2000万元、农业产业化资金2000万元、人才工作专项经费2000万元、旅游业发展资金1600万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250万元、节能专项资金1100万元、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
四是政府债务付息。安排支付政府债务利息资金8亿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目标111.1亿元,增长28.3%。加上年结转、省级补助收入及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1.7亿元,减上解支出和调出资金16.8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总财力为136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26.4亿元,增长19.9%,结转下年支出9.6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目标54.5亿元(其中市直43.4亿元、市高新区11.1亿元),增长28.7%。加上年结转和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6.9亿元,减调出资金6.7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总财力为74.7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59.4亿元(其中市直47.5亿元、市高新区11.9亿元),增长38.6%,补助县(市、区)支出8.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6.7亿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目标9580万元(其中县级200万元),下降25.9%。加上年结转0.5亿元,扣除按照20%的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916万元后,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为1.3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亿元(其中县级160万元),下降25%。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目标9380万元(其中市直8880万元、市高新区500万元),下降26.4%。加上年结转0.5亿元,扣除按照20%的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876万元后,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3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亿元(其中市直1.2亿元、市高新区400万元),下降24.5%。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目标202.87亿元,增长15.6%,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132.1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97.9亿元,增长19.5%,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90.9亿元。当年收支结余4.9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88.65亿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目标100.7亿元(其中市直96.3亿元、市高新区3.5亿元、泰山景区9252万元),增长23%,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60.3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96.8亿元(其中市直92.9亿元、市高新区3.1亿元、泰山景区8350万元),增长30.8%,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92.8亿元。当年收支结余3.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5.8亿元(其中市直64.4亿元、市高新区1.2亿元,、泰山景区1634万元)。
根据《预算法》第54条规定,在本草案经本次大会审议批准前,截至1月5日,市级拨付资金1.1亿元,主要是参照上年同期预算支出数额拨付的本年市级部门工资及运转支出。
三、确保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狠抓财源培植,着力夯实财税增收基础。在继续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的基础上,发挥好市财金集团的平台作用,着力培财源、促发展。突出扶持重点。坚持工业强市和主体支撑作用不动摇,大力支持“一高三强两突破”工业布局落实落地。立足现有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支持打造特高压输变电设备、新型建材、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四大”优势产业集群。健全基金体系。坚持“财政+基金+金融”市场化运作模式,将产业直投基金规模扩大至70亿元,并按照积极稳妥、分批到位原则,设立总规模80亿元的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支持“四大”优势产业集群和网信安全、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三强”企业发展;设立文化旅游发展投资基金,支持做强文化和旅游产业;设立20亿元的风险投资基金,支持“双创”、小微种子和上市后备等企业加速成长;设立人才科技基金,支持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和高科技产业发展。联合北京天星资本等国内知名投资机构,设立100亿元的泰山云安智能小镇基金,支持镇内项目填充、企业发展,着力打造网络信息安全产业高地。用好PPP基金,支持城市、园区基础设施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用好融资租赁、融资担保、过桥还贷等工具,为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提供融资支持。防控投资风险。研究制定市级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项目筛选、论证、决策和投资监管、退出等长效机制,严格防范基金投资风险,保障投资安全,确保投资效益。
(二)狠抓收支管理,着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收入方面,坚持依法治税。大力支持税务部门深化联合办税,开展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全面推行社区综合治税;针对小餐饮、小运输和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征管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清查,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堵塞跑冒滴漏。强化税源监控。利用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大数据手段,密切跟踪重点税源变化和税收缴纳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源管控,挖掘税收增长潜力。完善激励机制。继续开展好发票摇奖、“最美纳税人”评选等活动,落实好“百强纳税企业”和“三强”企业纳税定期发布制度,引导纳税人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纳税遵从度。研究建立税收总量和税收占比争先进位激励机制,调动各级培植财源、强化征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经济发展的成果充分体现到税收上来。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2018年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提高至20%。支出方面,严格执行支出进度通报、约谈等制度,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压减结转结余和暂付款,减少资金滞留,提高使用效益。加大各类预算及项目资金之间的统筹和行政事业资产盘活力度,增强政府调控能力。硬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调整事项,年度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各项经费管理制度,从紧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改革。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健全以结果导向配置公共资源的绩效管理机制,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
(三)狠抓改革创新,着力提升科学理财水平。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积极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合理确定市县两级财政事权,理顺支出责任。统筹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域内公共资源优化整合,加快建立“限高、托低”调节机制,推进“五个基本统一”政策落实。积极构建透明财政。严格执行《泰安市预算公开实施方案》,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提高预算透明度。深化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通过依法注入优质资产、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推动现有平台重组整合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土地收储力度,依托泰城发展框架,配合济泰高速、泰山慢谷、泰城水系等重大项目建设,着力加大对泰城东部、徂汶景区、旅游经济开发区以及水系和主干道两侧等重点区域的土地收储力度;积极参与土地收储和项目开发建设,在确保工程项目建设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土地增值收益和项目经营收益,化解政府存量债务。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增强预算法治意识,引导各级各部门把落实《预算法》作为预算和财务管理的基本遵循;。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制度,重点加强对泰山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绩效。抓好审计问题整改,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整饬财经秩序,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四)狠抓风险防控,着力推动财政持续健康发展。严防债务风险。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等制度,健全风险预警、风险防控、应急处置、考核问责等长效机制,规范举债融资行为,力争全市政府债务率压减3个百分点,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风险的底线。进一步规范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市场化合作行为,融资建设政府公益性和准公益性项目必须充分考虑财政未来偿还能力,进行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严控投资规模。严格执行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对纳入盘子的建设项目,联合相关部门从项目策划、决策到项目立项、实施,直至项目竣工、决算,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管,严禁擅自变更建设规模、内容、施工方式等,杜绝工程造价超预算现象;对未纳入盘子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政府投资。
各位代表,今年全市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指导,虚心听取市政协意见建议,锐意进取、埋头苦干、狠抓落实,不断推动各项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新泰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主 要 名 词 解 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以往所指的“地方财政收入”“公共财政收入”或“一般预算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预算法,统一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以国家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形成的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财政部门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主管部门,各级国资监管部门和单位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八个险种。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利用预算超收收入等建立的具有储备性质的资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和平衡情况调入预算安排使用。
6、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是指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7、政府引导基金:是指由政府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募集运作的政策性投资基金。政府通过设立引导基金,吸引专业投资机构或基金管理机构合作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更好地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种子期、初创期中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基础设施,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8、推进“五个基本统一”:是指推进市域内县城间民生政策保障标准基本统一;推进市域内县域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待遇基本统一;推进市域内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性收入政策基本统一;推进市域内县乡机构运转经费保障标准基本统一;推进市域内县城间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基本统一。
1、一般转移支付8200万元;2、少数民族扶贫200万元;3、第三方入户调查1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