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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如何惠及中等收入群体

发稿时间:2018-08-07 11:10:00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王亦君 刘思思 中国青年网

  13万多条意见聚焦个税法修改

  减税如何惠及中等收入群体

  为期一个月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公开征求意见7月28日结束。全国人大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管理系统显示,超过13万条意见通过这一系统提出,远高于同期征求意见的电子商务法草案、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

  这次个人所得税法的第七次修改,被业界广泛评价为“根本性变革”,根据草案,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将改变以往的分类征税模式,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虽然普遍认为草案或将使中低收入者减税明显、受益较大,但在6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草案中,以及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部分财税学者指出,草案仍存在一定局限,如起征点标准、最高边际税率、专项附加扣除的执行细节仍存在争议。

  起征点能否动态调整

  起征点调整在历次个税法修改中最受关注,草案将个税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但涵盖范围也从工资薪金所得扩大至四项所得综合加总。部分公众感到这一上调幅度“不解渴”,建议提高到8000元至1万元,但也有专家认为,一味强调提高起征点并非降低税负的良策。

  “与会专家普遍认为基本费用减除标准有提升的空间,至于提升多少,意见不完全一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近期参加了多场研讨会,以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集体名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交的修改意见中,建议提高起征点。

  “以2011年的3500元负担水平为基准,工资、薪金所得免征额应至少提高到8000元。”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个税法修正案讨论小组建言。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指出,现行个税法实施7年来,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大致7%左右,CPI2%左右,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就显得不够。在整个收入格局中,居民收入占比是在逐步下降的,提高居民收入比重来扩大消费,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建议把起征点提高到6000元或者7000元。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财政部原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则表示,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再往上一点是可能的,但不宜一下提到1万元。

  在这次征集意见中,还有不少网民反映各地物价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差异较大,是否可以考虑按照不同省份的平均工资设置不同的起征点。

  贾康认为,对人力资本、劳动力的流动,按区域划分来区别对待调节,等于给劳动力生产要素流动设置了特定的壁垒,不利于市场经济实际绩效水平的提高,还会妨碍人才流动。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个税法修正案讨论小组建议,增加“起征点跟随生活基本费用动态调整机制”条款。每年年初,由国务院根据物价水平、收入水平等,确定每一年的减除费用标准,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原标题:减税如何惠及中等收入群体
责任编辑:刘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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