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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栋楼藏10个“套路贷”公司!合肥警方抓获百余人,37人被刑拘

发稿时间:2018-07-18 16:16:00 来源:合肥在线 中国青年网

  你缺钱,我给你借款;你没钱还,我介绍别人继续给你借款;你无力还钱……看似处处为你着想,背后却是满满的套路:签订空白合同,设置“霸王条款”,层层“介绍”转借……借几千元短短几个月就要还款几十万元。日前,合肥警方从一起普通报案入手,破获了多起“套路贷”涉黑涉恶案件,打掉10个涉嫌诈骗的“套路贷”团伙,抓获涉案人员100余人,依法对37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合肥警方抓获百余涉案嫌疑人

  签订空白合同,设置“霸王条款”

  今年3月,家住合肥市包河区的陈女士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重信”零用贷公司的客户经理,问她是否有借款需求。刚好陈女士那段时间资金周转困难,便按照对方要求准备了身份证等相关材料,依约来到庐阳区北一环某写字楼一间办公室。接待她的“客户经理”简单审核了陈女士资料,便说:“按照你的条件,我们只能借7000给你。”虽然借款额度比较小,但急需用钱的陈女士还是同意借款。

警方审问涉案嫌疑人

  客户经理拿出一份空白合同,让陈女士签字,“我当时心里也有点疑问,他们说这是‘行规’,我也没有想太多,就同意了。”之后她在一份空白借款协议上签了自己名字,当陈女士拿到钱时,一清点才5700元。按照对方的说话,这1300元是公司扣除的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也是“行规”。并且对方还提出,这7000元借款要求分30周还清,8周后才能一次性提前还清欠款,逾期每日加收总额5%的逾期费等附加条款。陈女士急需用钱,没有理会那么多,拿了5700元离开了。

  借贷公司串通,层层“介绍”转借

  两周后,陈女士手头资金更加紧张,还不上这家公司的周还款额。这时,公司业务员给她想了一个办法,说可以做陈女士的“介绍人”,“帮”她介绍给另一个贷款公司借一笔“过桥资金”进行垫还。

合肥警方突击收网

  很快,陈女士被带到该写字楼另一家零用贷公司,跟之前一样,签订了一份空白借款合同,借了8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实际拿到6500元,分20周还清,8周后才能提前一次性还款。

  之后,陈女士一次次的在公司业务员的介绍下,不停的从下一家公司借款偿还上一家债务。

  到6月份,短短三个月时间,她已从50多家零用贷公司借款62笔“过桥资金”用于还款,一笔5000多元的借款通过层层“介绍”转借,本金、利息已经达到了60多万元。她从家中拿出了30万用于还款,仍然欠贷款公司30余万元,而且还款额每天还在增加,她已经无力还款。这时,贷款公司突然终止“介绍”其他贷款。

  此后,零用贷公司每天通过电话骚扰、恐吓、堵锁眼、刷油漆等各种方式对陈女士及其亲友索债。6月8日,不堪忍受的她来到庐阳公安分局报案。

  警方快速收网,涉案金额2000多万

  接到报案后,庐阳公安分局民警展开初步调查,发现这不是一起简单的诈骗案件,有多个零用贷公司暗中互相串通,关系错综复杂,而且涉案人员众多,是一起典型的“套路贷”案件。

一栋楼里藏着10个"套路贷"公司

  分局刑侦部门随即抽掉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一边详细走访物业保安,一边“化妆”成借款人员,以需要贷款为名走进公司了解情况。经过近半个月的缜密侦查,摸清了该“套路贷”的基本情况,共有10家涉案公司,分布在写字楼不同楼层,涉案人员达100余人。

  7月9日,收网条件成熟,专案组制定周密方案进行集中统一抓捕。7月10日10时许,90余名民警,分成多个抓捕小组,着便装潜入该写字楼。所有抓捕人员就位后,现场指挥员一声令下,各个小组统一实施抓捕。当场共抓获10个零用贷公司133名涉案人员,现场查获涉案借款协议300余份,扣押现金100余万元、涉案手机123部,初步梳理涉案金额达2000多万。

  组织架构严密,岗位分工明确

  办案民警介绍,为了达到层层“介绍”借款的目的,获取更多的非法利润。涉案公司规模都不大,员工3到10人不等,但麻雀虽小肝胆俱全,组织架构非常严密。每家公司都有公司负责人、股东、财务人员、风控人员、业务员(客户经理)、法务人员(催款人员)等岗位。

  不同岗位分工明确,负责人、股东主要负责筹集资金,招募“员工”;财务人员主要负责公司放贷业务、盈利核算等相关账务;风控人员主要负责借款人身份、家庭信息等情况的核查,对欠款较多、无力还款的人进行“风险控制”;业务员主要负责联系借款人,推销贷款业务,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同时还做贷款人的“介绍人”;法务人员主要负责催收借款。

  借款 专借无力还款之人

  为规避风险,他们每次借款金额一般控制在1-2万之间。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涉案公司办公场所从不悬挂公司招牌,半年左右就会更换办公地址。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每个人都会加入多个微信群,公司负责人通过多种渠道获取急需用钱的借款人信息,然后发至微信群,然后由业务员跟进,业务员打电话给借款人推销贷款业务。

一栋楼里藏着10个"套路贷"公司

  他们一般只选择有过民间借款或“零用贷”借款经历的借款人放款,而那些有固定工作或有一技之长的人员,以及借款经历或信用很好的借款人,他们称之为“白户”,对这些借款人他们则会考虑放款。嫌疑人称这些借款人注重信誉,征信良好,有还款能力,他们基本不会违约,甚至会提前还款,这样公司就无法获取更多的高利润和违约金。按照他们的话说,“从不在乎借款人有无偿还能力,只关注他们是否有借款能力。”只要借款人肯借,他们就会放款,越没有还款能力,他们越愿意放款。

  获取 借款人 信息,“法务”非法催债

  当借款人表达借款意向后,业务员就邀约其见面,在约定地点接待之后,就将该“准客户”推送给风控人员。风控人员对借款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简单审核(所谓审核只是做个样子)。审核通过后,要求借款人签订空白借款协议、租房协议、开锁协议等各种霸王协议,然后扣除服务费、材料费、上门费等各种名目费用约20%-25%,并告知可分20至30周还款,但必须要6至8周后才可一次性还清。如借款人违约,违约金按每日5%累加,最后以公司负责人或股东个人名义放贷。为了下一步顺利滋扰催收借款,风控人员在借款人初次借款时就会通过各种方式,获取借款人的家庭住址、家人信息,甚至是亲戚朋友的各种信息,为后期催款做好铺垫。受害人陈女士就是这样一步步被零贷公司“套路”的。

  因为这样的借款条件,在客户借款后就会出现“天天缺资金、时时被催债、分分能借到”的局面。同时只要客户还有借款能力时,对应的业务员或之前的“介绍人”只要客户资金出现紧张的时候会立即“帮助”联系下一家商务公司借款,而且很容易借到钱,待客户的借款达到其本人或家庭的承受边界点的时候,所有的公司全部不予借贷,之前的零贷公司会同时催债,致使客户资金链瞬间断裂。

  这时之前累加的巨额“债务”如同“滚雪球”般数额已非常巨大,借款人根本无法承受。随后,最后一家放款公司专业的“法务人员”上场,拿着借款人当初亲手签署姓名、捺印的空白借款合同(合同上已经按照公司预设增加了各种“霸王条款”),到借款人家里登门要账。为了达到追账的目的,他们采用跟随、威胁、恐吓、堵锁眼、喷油漆、向亲戚朋友打威胁电话等各种非法手段进行逼债“逼债”,让借款人及其亲友不堪其扰,他们甚至还拿着事先做好的各种“证据”到法院进行起诉,打着法律的“幌子”非法侵占借款人财产。

  大量证据显示,这些零用贷公司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一般成员,层级清晰,分工明确,有完整的管理规定和利益分配方式,是有组织的犯罪行为。

  他们作案手段隐蔽,很多受害者在借款期间被蒙蔽,一直未发觉自己被诈骗,等到被“逼债”时后悔已晚,许多家庭负债累累,甚至破裂,家人和亲属每天生活在被催债的恐慌之中,社会危害性极大。

  目前,该案共对37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套路贷”是一种新型违法犯罪,犯罪嫌疑人利用借贷人急需用钱的心理,通过有组织、有预谋的一系列环节,通过“签订空白合同”、“虚增借款金额”等手段,将原来几千元的借款,通过种种手段飙升到几万元、几十万元,让被害人陷入了越借越多、无法偿还的借贷圈套。

  广大市民群众如急需用款,最好先向亲朋好友寻求资助,也可以通过银行等正规渠道申请贷款,万一需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借款前务必甄别贷款公司资质。贷款过程中,合同要按实际借款金额、实际约定的利息如实填写,不要签订含有高额罚息、利滚利、质押房屋租赁权等霸王条款的借款合同,避免掉入“套路贷”陷阱。同时,贷款人应保存好借款证据资料,一旦发现遭遇“套路贷”,及时报警求助。

   骗局:六种典型手段需警惕

  公安机关通过梳理近年来侦办的众多案件,总结出了目前非法集资的六种典型手段:

  1.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2.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3.以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4.以“养老”的旗号,表现为: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群众投入资金。

  5.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6.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防范:辨识非法集资“三看三思三不要”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提高识别能力,做到“三看”“三思”“三不要”,远离非法集资,防范投资风险,莫入集资陷阱。

  “三看”:一看是否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二看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一行三会、政府金融办)的批准文书,理财产品是否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只有工商营业执照,没有金融监管部门批文,是不能销售理财产品的;三看资金投向领域是否安全可靠。

  “三思”:一思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理财产品是否符合市场经营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三不要”:一不要盲目相信无风险、高回报的承诺,这些宣传往往是非法的虚假广告;二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他们也可能是非法集资的受骗者;三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高利息的资金来源很可能是投资者自身提供的本金,没有可持续性。

原标题:女子借5000多元背债60多万 10家套路贷公司藏一栋楼
责任编辑:海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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