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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均14名老赖被判刑 赣去年至今开展系列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

发稿时间:2018-06-30 18:07:00 来源: 中国江西网编辑

   中国江西网讯卢日久朱沛 、记者周再奔 报道:6月28日,中国江西网记者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从2017年1月至今年5月,江西法院陆续开展了“夏日风暴”“秋季行动”、“冬日融冰”、“春雷行动”等一系列打击拒执犯罪的专项行动,共对237名拒执犯罪被告人(即一般强制措施不见效果,还有转移财产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触犯刑法313条之规定)判处刑罚,相当于每个月约有14名老赖因拒执被判刑。

   据了解,江西法院集中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强化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密切配合,落实公检法协同打击机制,保持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江西高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刑罚作为最严厉的惩罚措施,在教育被执行人及社会公众,促进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统计数据显示,从2017年1月至今年5月共17个月,全省法院共判处刑罚的拒执犯罪被告人(即一般强制措施不见效果,还有转移财产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触犯刑法313条之规定)237人,相当于每个月有14名老赖被判刑;同时,依法畅通诉讼渠道,采取公诉与自诉并行模式追诉拒执犯罪,通过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自诉权,发挥申请执行人在追究拒执犯罪中的主动作用,确保对拒执罪的精准高效打击。

   并且,江西法院充分发挥刑罚的惩罚、教育、预防功能,依法惩处被执行人。对于拒执犯罪情节严重,刑事追究程序启动后被执行人仍然抗拒执行,态度恶劣的,坚持依法严惩;对于犯罪情节较轻,被执行人能及时悔悟并积极履行的,依法给予宽大处理,判处缓刑甚至免于刑事处罚。通过区别对待,引导当事人做出正确的选择,积极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

责任编辑:宋继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