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父母处置“娃娃房”时可能会面临种种问题
邹先生来电咨询:最近我准备买一套新房子,考虑到往后过户的繁琐手续,我和妻子商量后想把年仅12岁的孩子名字也写到房产证上去,但是我们吃不准这样做往后会不会有啥不便?琢磨了好几天,还是迟迟拿不定主意,我想通过晚报法律服务律师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本报法律服务律师回复:有的孩子未成年,名下就有了房子,这种现象近年来并不罕见,但究竟有何利弊,恐怕有的家长并不了解。父母出资购房,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视为对未成年子女的赠予,未成年子女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物权法》实施后,对房屋产权作了更明确的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子女成年后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到时想收回房屋,将会有很大的法律障碍。如果子女成年后擅自处置该房产,做父母的也是无法控制的。
律师提醒父母们,买房署名时需要谨慎。尽管房屋产权证中写上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可以为其提供生活、学习的经济保障,包括节省税费、不会被配偶分割等,但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除了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监护人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也就是说,除非未成年人在教育、医疗、生活条件等方面确实需要处分房产的,监护人才可以处置,否则监护人不能擅自处置该财产。另外,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是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等手续的。往后,万一子女婚后遭遇不幸去世,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逝者的所有财产,包括婚前财产。这意味着,孩子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的房产将作为遗产进行分割和继承。兰州晚报记者曾梧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