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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基层干部】“平民法官”郭祝山

发稿时间:2018-01-26 15:5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中国青年网

  中国江苏网8月20日讯(记者 夏星辰)在不少人眼里,法官是高高在上的,是威严和权力的象征,但是在扬州广陵法院有这样一位法官,分管法院财务十多年,至今的住房却还是又小又旧的危房。郭祝山的妻子下岗多年,女儿大学毕业后工作无着落,但他从不利用职权去交换什么,多次拒礼拒贿数万元,使得有求于他的人都不敢接近他。

  郭祝山和他的凤凰牌26式自行车

  “我是一名人民法官,就应该踏踏实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人民多做事、做好事、做实事。”郭祝山说。他心系百姓,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实实在在服务百姓,在百姓心目中树立了“平民法官”的形象。

  手中有权心中有法

  郭祝山分管财务多年,是常人眼中“有权”的领导,但他的住房又小又旧,去市里开会仍旧骑自行车。

  在长征西路一套20多年的老房子的车库里,有一辆凤凰牌26式旧自行车,被郭祝山当成宝贝。

  上世纪80年代末,整个广陵法院就一部汽车,法院辖区近百公里,执行办案基本靠自行车。郭祝山就骑着一辆永久牌28式自行车穿梭在扬州的大街小巷。

  28式的那辆自行车跟随郭祝山风里来雨里去,破得实在不能再骑了,他才换成了这辆凤凰牌26式自行车,一转眼这辆车也骑了15年,轮胎、钢圈等大件都已经换过多次,小修小补的次数已经无法计数。“他每天还是骑着自行车上下班。”市中级法院宣传处处长刘俊说。慢慢地,身边的同事领导都开起了轿车,郭祝山却一辆旧自行车一直骑到今天。

  郭祝山的住房又小又旧,单位曾多次要给他调房,他都因“还有比我更急需房子的”,一次次把分房的机会让给其他同事,在一室一厅的旧房里一住就是10多年。

  他与家人约法三章:生人不准进门,熟人不谈工作,对当事人请客送礼和说情的一概拒绝。他对自己的要求是:不吃当事

  人一顿饭,不拿当事人一分钱,不接受当事人安排的一切娱乐消费。

  用真情化解矛盾用真心感动他人

  这是一对素有嫌隙的婆媳。1995年,儿子早逝,婆婆易老太打起了房产官司,要把儿媳扫地出门。官司打了三四年,成了一块难啃的“骨头案”。

  郭祝山接下了这块难啃的“骨头”。反复阅卷、遍访知情人,郭祝山找到了矛盾的症结。房产是三间一披,如按判决执行,需开四道门、闭五道门,另砌厨房和卫生间。但问题是,婆媳仍要住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矛盾难以消除。“眼不见,心不烦,还是该将她们分开。”郭祝山思量着和美之策,“把一方应得的房子交出来,另换一处。”跑房产局、跑社区、跑中介,郭祝山终于找到了一处空房,但房子没水没电,他又跑通了水电。有了水电,房子还要修一修。他又自己垫钱,拉来黄沙水泥,与瓦工一起动手。

  每天或早或晚,他还要往易老太家跑一趟,说说进展情况。一次下大雨,郭祝山去了,易老太递上了毛巾;一次下大雪,郭祝山摔了三个跟头,还是去了,易老太递上热水袋。

  大年初一,郭祝山带着礼品上门,给易老太拜年。“我活到70多岁了,还没有听说过法官给告状的送礼的。一切听你郭法官的!”易老太动情落泪。搬家了,儿媳主动把三门柜子留给婆婆。一对反目成仇的婆媳,重归于好。

  工程招标“计较”到每一块瓷砖

  郭祝山曾经负责广陵法院两次迁址。从工程设计招标、现场施工、工程审计到资金拨付,郭祝山都直接负责,每一分钱的用处他都精打细算,每一个施工细节,他都亲自监督。为了检验瓷砖质量,他把瓷砖带回家放入冰箱做冷冻实验;他亲自去山东采购石材,为法院节约资金数百万元。他监督工程质量和进度,双休日也不“打盹”。一次外墙粉刷,因工期紧又是雨天,施工方就打个马虎眼不钉钢丝网,没想到郭祝山把问题想在了前面,冒雨骑着自行车赶到工地,勒令立即返工。

  “不吃一顿饭,不喝一顿酒,不抽一根烟,不拿一分钱!”施工方总经理娄同林由衷叹服。他说,整个工程,公司几乎没有赚钱,但郭祝山的人品让他敬佩,他从郭祝山身上学到了金钱买不到的东西。

  在他心目中,只要是单位的事,就来不得半点马虎。

责任编辑:杨晓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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