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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须有 脚踏骑行功能

发稿时间:2018-01-17 06:06:00 来源:长江日报 中国青年网

  新华社电 工信部、国家标准委16日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向社会公示。新标准对车速、重量、外形、电池等关键指标严格规定,明确电动自行车主要用于“短途代步”功能,并要求全文强制执行。

  随着社会发展和物流、外卖等产业的兴起,电动自行车成为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工信部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全社会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2亿辆,年产3000多万辆。

  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多,也越开越快,安全隐患与日俱增。而当前我国仍沿用1999年发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为标准,不能适应行业发展。

  “自1999年至今,我国多次对标准进行修订,因为种种原因都没有到公示环节。”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标准管理与服务中心主任郝文建说,标准的滞后使得十余年来,电动自行车行业“肆意生长”。

  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高延敏说,此次公示的标准最突出亮点就是明确电动自行车“短途代步”功能,并以此延伸对相关指标进行严格管控,比如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且不得篡改、增加车速提示音等。高延敏指出,新标准对电动自行车主要安全性能加以提升,强调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此外,新标准在对近几年发生的各类事故分析基础上,针对性地增加了防火性能、阻燃性能、淋水涉水性能、防失控、充电器保护等安全内容。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执行,消除了“非否决项”留下的漏洞。

  工信部表示,新标准一经通过正式实施,将为企业进行产品升级预留半年到1年过渡期。消费者已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通过纳入机动车管理、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该报批稿在工信部、国家标准委网站面向全社会公示30天。

  近七成电动自行车在“钻空子”——

  国标再修订规范超标车一组数据据公安交通

  管理部门统计

  一组数据

  国标再修订规范超标车

  工信部调查

  实际使用中

  部分

  电动自行车

  ·最高车速超过40km/h

  ·重量超过70kg

  ·超标车比例接近70%

  据公安交通

  近5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道路交通事故——

  5.62万起

  8431人死亡

  直接财产损失

  1.11亿元

  事故起数、死亡人数

  年均上升

  8.6%和13.5%

  新标准明确

  ◎车速不超过25km/h

  ◎电动自行车用于“短途代步”

  ◎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且不得改装

  ◎针对性地增加了防火、阻燃、充电器保护

  等安全内容

  ◎对外形尺寸等关键性能严格限定

  ◎针对电动自行车声音小没有预警问题,

  要求增加车速提示音

  ·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执行,消除了“非否决项”留下的漏洞

  ·为生产、销售、路面管理和法院判决等提供统一尺度

  ·避免“购买了却不能上路”“以为买的是非机动车,出了事故才知道是机动车”等问题

  来源/新华社 制图/方磊

  ················ 链接 ················

  百姓家里的车、外卖小哥还能否上路

  新标准落地避免“简单粗暴”

  用新标准衡量,绝大部分存量车超标,百姓家里的车还能否上路?企业面临生产线调整和成本上升,如何解决?速度慢下来,外卖、快递等关联行业是否受影响?标准落地应用也带来现实问题。

  起草组专家表示,并非存量超标车不能用,而是不能被视为电动自行车,以机动车性能享受非机动车权限。新标准正式实施后,消费者已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标准通过后,从发布到正式实施拟留出半年到1年时间,让企业进行新产品研发、生产线调整和消化库存。”高延敏说,工信部也将推动企业进行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改造,给先进制造更多扶持。

  “过渡期需要各界理解和适应,也需要政府、部门做好各方协调,管理跟上,避免‘简单粗暴’。”山东大学教授王忠武等专家认为,可通过一定补贴鼓励消费者换购新车,同时完善电池、充电设施等,建立回收体系,加强执法监管和安全意识教育。 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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