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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范永政被公诉

发稿时间:2018-01-12 16:58: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网

  中新网1月12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四川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范永政(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达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日前,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范永政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范永政,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范永政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揽业务、工程招投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范永政简历

  范永政,男,汉族,1953年12月生,四川广元人,大专学历。1968年3月参加工作,197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8年3月至1989年12月,在解放军空军某部服役;

  1989年12月至2000年11月,历任广元市商业局副局长、重点办副主任、广元机场管理局局长;

  2000年11月至2005年11月,任四川九寨黄龙机场董事长兼总经理;

  2005年11月至2006年8月,任四川康定机场总经理、指挥长;

  2006年8月至2009年1月,任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9年1月至2014年1月,任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4年1月退休。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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