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8日上午,律师党琳山发文质疑审理“蓝色钱江”保姆放火、盗窃案的杭州中院,称该院在被告人莫焕晶有委托律师的情况下强行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对此,杭州中院当日下午回应称,由法律援助律师为其辩护,系被告人莫焕晶提出,最终由谁为其辩护,将听取莫焕晶本人意见后依法处理。
去年12月21日,杭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由党琳山为其辩护。庭审中,党琳山不服从法庭指挥,擅自退庭,法庭视其拒绝继续为莫焕晶辩护。
杭州中院称,12月27日,被告人莫焕晶向该院书面提出不再另行委托辩护人,由法律援助律师为其辩护。该院依法通知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被告人莫焕晶提供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