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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组织"众筹购房"等购房融资行为

发稿时间:2018-01-04 13:08:00 来源:兰州晚报 中国青年网

  兰州晚报讯(记者赵文瑞)1月3日记者获悉,根据住建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近期下发的《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表示将与金融机构等有关部门沟通协作,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房地产交易反洗钱工作的监督管理。例如房产部门在办理撤销房屋买卖、抵押合同备案业务时,对于有贷款的,将在贷款结清后再撤销有关备案;房产管理部门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网签备案合同及住房套数等信息的实时查询服务,有效防范交易欺诈、骗取贷款行为。

  另外,市房产局也提醒全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在销售房屋、提供经纪等相关业务服务时要认真履行反洗钱义务,自觉规范购房款交付方式,严禁违规提供“首付贷”等购房融资。例如严禁房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不得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款或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变相垫付首付款,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购房人通过其他机构融资支付首付款,不得组织“众筹购房”等。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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