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3922 德州禹城市梁家镇黄赵村,村书记甄某某的养猪场将污水排入村南河道内;粪便堆积在路边;在村内排水沟上加盖磨坊,导致雨水无法外排;推磨加工饲料噪声扰民,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德州市 水、垃圾、噪声 1.关于“德州禹城市梁家镇黄赵村,村书记甄某某的养猪场将污水排入村南河道内”问题。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黄赵村”实为黄召村,该养猪场为海霞养猪场,距离黄召村南民居约100米,属限养区。该养猪场建于2010年9月,占地1.5亩,共建有猪舍5栋,目前存栏母猪12头、崽猪30头。2012年该养猪场建设了一个沼气池,因运行不畅,导致污水排入村南排水沟内。该问题属实。2.关于“粪便堆积在路边”问题。经调查,该养猪场将粪便堆积在路边。该问题属实。3.关于“在村内排水沟上加盖磨坊,导致雨水无法外排”问题。经调查,养殖户在自己宅院东面搭建了简易磨坊,用于加工饲料,该处没有排水沟,不存在导致雨水无法外排问题。该问题不属实。4.关于“推磨加工饲料噪声扰民,影响附近居民生活”问题。经调查,养殖户为便于加工饲料,在自己宅院东面建有简易磨坊,在推磨加工饲料时,产生噪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该问题属实。 是 责令改正、问责 1.养殖户考虑到邻里和谐,已自愿将存栏生猪全部清栏,磨坊拆除完毕。2.责令养殖户对污染的排水沟和路边堆积的粪便,进行彻底清理。3.责令养殖户对猪舍及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消毒。目前,路边堆积的粪便已全部清理完毕,猪舍及周边环境已清理消毒完毕。计划于9月20日前将排水沟清理完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诫勉谈话1人
2 3926 淄博市淄川区寨里镇西崖头村,有家“淄博成达水泥有限公司”,排放粉尘,噪声扰民。 淄博市 大气、噪声 淄博成达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30万吨水泥磨机产能置换项目,经环保部门审批。经现场调查,该企业各污染排放点均安装布袋除尘器。该企业已于2017年8月21日停产,但不排除企业在生产中有粉尘排放,同时因管理不善会导致无组织排放粉尘现象。但经调阅8月21日前连续10天的在线监测数据,企业粉尘排放均未超标。因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无法监测正常生产状况下的厂界噪声。 是 责令改正 1.对厂区损坏路面等进行全面整修,并及时清扫冲刷,防止扬尘污染。2.全面检修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复产后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3.责令淄川环保分局和寨里镇政府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巡查,一旦发现存在噪声扰民、粉尘污染等环境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3 3927 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浆水泉路路西,有家“巴山夜雨饭店”,占道经营,油烟、噪声扰民,环境脏乱差。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 济南市 噪声、其他 1.浆水泉路巴山夜雨在室内正常经营,不存在占道经营情况,现场也未见环境脏乱差现象;该饭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使用,现场未发现噪声扰民情况。经检测,油烟和噪声排放达标。2.经查询12345热线工单记录,2017年共接到反映该问题的投诉22件,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均已按规定和要求进行了回复。 是 其他 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环保等部门要求巴山夜雨饭店守法经营,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严格控制噪声。
4 3929 烟台市福山区门楼镇葛庄村南面的砂浆厂、“达瑞克化工”企业,污水排入外夹河,污染河水。 烟台市 水 烟台市福山区门楼镇葛庄村南面无砂浆厂;达瑞克化工企业是烟台达瑞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位于福山区门楼镇斗余工业园区,主要是以生物技术研制、生产、销售酒石酸产品。2014年之前,该企业产生的冷却水外排,流入外夹河。2014年8月,重新铺设了污水管网,将该企业冷却水并入城市污水管网,不存在向外夹河排污情况。 否
5 3930 聊城市莘县古云镇邢庄村大路口西、金飞宾馆南边编织袋厂内有家颗粒加工厂,夜间生产,排放刺鼻气味。 聊城市 大气 经调查,金飞宾馆南边编织袋厂,位于古云镇邢庄村西,是古云镇邢庄村民邢某某经营的一家从事编织袋生产和销售的加工厂。原有一台拉丝机和40台圆织机,生产各种规格的编织袋。因环保等手续不全,古云镇政府于2017年4月上旬依法对其取缔,实现“两断三清”。接到该举报件后,莘县环保局及古云镇等相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检查,该厂仍保持断水断电,原料、产品、设备清空状态。经全面细致排查,厂区未发现颗粒加工厂,不存在夜间生产可能。厂址及周边已列入拆迁计划,正在组织拆迁,因补偿问题,企业车间暂时未拆除。 否
6 3931 潍坊市高新区潍安路东侧,有家“雅士空调有限公司”,排放刺鼻气味。当地环保部门存在包庇行为。 潍坊市 大气、其他 1.“雅士空调有限公司”实际为山东雅士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现场正常生产,未发现“排放刺鼻性气味”问题。9月11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委托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厂界无组织废气情况进行异味突击检测,检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均不超标。2.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自2012年验收投产以来,从未出现环境信访投诉,不存在所指环保部门“包庇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否
7 3932 潍坊诸城市石桥子镇赵家庄子村村南,有家食品厂,污水直排入村内水沟,污染地下水。 潍坊市 水 该食品厂每天产生生活污水和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约0.5立方米,暂存于厂区墙外的防渗漏的隔油沉淀池内,定期运至昌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周围水沟内没有发现污水排放的迹象。但现场检查发现,通向墙外沉淀池的小部分污水管道存在破损渗漏情况。该食品厂没有城镇规划许可、工业用地手续和环保手续。 是 关停取缔、立案处罚 诸城市环保局已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处10万元罚款;9月13日,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已经清理完毕。
8 3933 日照市岚山区黄墩镇张家蒲汪村村东北角,王某某的养猪场臭气熏天,污水直排入河里。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未解决。 日照市 大气、水、其他 黄墩镇甲子山社区张家蒲汪村村民王某某建设的养殖场,主要进行生猪养殖,距粮山河(张家蒲汪段)约120米。该养殖场于1996年11月开工建设并建成投产,现建有2排共计12个猪舍,年出栏生猪90头,属生猪养殖专业户,不属于规模化养殖,无需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根据《日照市岚山区畜禽养殖布局规划(修订)》(岚政发〔2017〕13号),该养殖场所在区域属“禁养区”。2017年5月11日,黄墩镇甲子山社区村民委员会对该养殖户下达了《村内养殖污染治理限期禁养关停通知书》,责令其于2017年9月30日前自行关停。该养殖场已进行雨污分离,并建设了一座40立方米的密闭沼气池和80立方米的密闭沉淀池用于处理养殖废水,养殖废水经沼气池、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9月11日下午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正在进行生猪养殖,在养生猪共计75头,场界下风向有轻微异味,未发现污水直排河道现象。经核实,近年来,黄墩镇政府未接到关于反映该养殖户养殖污染问题的信访举报。 是 关停取缔 责令该养殖户尽快将现养生猪全部处置完毕、关停取缔,并及时清理养殖场内粪污。该养殖户已制订整改方案并上报,正在进行处置和清理。岚山区政府将督促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日照市岚山区畜牧业养殖污染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岚政办发〔2016〕24号)要求,对列入清理取缔范围的畜禽养殖户进行全面排查,对仍未完成搬迁、关闭的养殖户发现一起彻底取缔一起,同时抓好可养区内养殖户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和畜禽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工作,促进岚山区流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9 3934 滨州市高新区青田办事处北,有家洗沙场,夜间生产,洗沙淤泥排入排涝沟,堵塞排涝沟。 滨州市 水 1.现场检查时,该洗沙场处于停产状态。经了解,高新区青田办事处于今年6月依法对该洗沙场采取断电措施,并张贴封条。现场只有少量清洗后的沙子,设备已部分拆除,现场不具备生产条件。2.举报反映的沟渠为多年前废弃的灌溉沟渠。经排查,沟渠内存有淤泥,存在堵塞现象。 是 关停取缔 1.截至9月12日,沙场内原料、设备已全部清理完毕。2.沟渠内淤泥全部清理完毕。
10 3935 临沂市兰山区平安路与八一路交会处,开元阳光里小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 临沂市 噪声 开元阳光里小区建筑工地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夜间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兰山区城管局依法对该工地未经审批擅自夜间施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夜间施工,拟处罚款1万元整。
11 3936 临沂市兰山区汪沟镇中杨庄、临沂庄,村周围有多家废塑料加工厂及养猪场,排放刺鼻气味。向市环保局反映未解决。 临沂市 大气、其他 1.汪沟镇中杨庄、临沂庄村周围共有8家养猪场,均位于适养区,未办理环保手续。未发现群众反映的塑料加工厂。2.该8家养猪场均建有沉淀池、储粪场,粪便由已签订消纳协议农户运走,作为有机肥使用。该8家养猪场均存在沉淀池和储粪场建设不规范、除臭剂喷洒不及时问题,存在一定异味。3.2017年以来,兰山环保分局未接到反映该问题的信访批转件。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依法对8家养猪场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分别拟处罚款0.5万元。2.责令8家养猪场规范沉淀池和储粪场,及时清理粪便并喷洒除臭剂,消除异味。
12 3938 来电人反映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有家“三和涂料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未经处理,产生刺鼻气味。 威海市 水、大气 该公司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卫生间用水,厂区内共有四个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厂区排污口接入城市污水主管网进行集中处理,但现场检查发现厂区南侧一个化粪池出现满溢的情况,有一定粪便气味。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9月11日,安排吸粪车对厂区南侧的化粪池进行了清理;环保部门委托威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厂区排污口水质进行取样监测。9月12日出具监测结果,化学需氧量为210mg/L、氨氮104mg/L、pH(无量纲)8.09,其中化学需氧量和pH两项指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级标准要求,氨氮不符合该标准要求。9月13日,环保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威海三和涂料有限公司依法进行了处罚,处罚418元,并立即组织企业查找原因,开展整改,9月30日前完成。2.责成三和涂料有限公司加强厂区化粪池和排污口管理,定期进行清理,坚决杜绝满溢等问题的发生。
13 3939 菏泽市巨野县麒麟镇郭庄村村北有家农药加工厂,将污水、废渣通过渗井直排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菏泽市 水、固废 群众反映的巨野县麒麟镇郭庄村村北农药加工厂实际为山东麒麟农化有限公司,该公司因煤改气已于2017年5月停产至今。1.山东麒麟农化有限公司水污染物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工艺废水主要产自洗涤工序,日产生废水共计2.2吨。该公司自建配套日处理废水150吨的污水处理站,采用雾化处理+生化处理+膜处理工艺。所产废水经厂区管网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洗涤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2017年9月11日,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厂区合成车间南侧有一口自备水井,作为项目生产、消防用水使用。厂区北侧有一口农用机井,东侧、南侧分别有一口周围居民自建提水井,以上4口水井均正常使用,未发现有倾倒、灌注污水痕迹。当日,巨野县检验检测中心对该公司场内外4口水井分别取样检测。经检测,厂区内自备水井高猛酸盐指数1.5mg/L,氨氮浓度0.2 mg/L,氯化物浓度248 mg/L;厂外南提水井高猛酸盐指数1.5mg/L,氨氮浓度0.2 mg/L,氯化物浓度234 mg/L;厂外北农用机井高猛酸盐指数1.5mg/L,氨氮浓度0.2 mg/L,氯化物浓度240 mg/L;厂外东提水井高猛酸盐指数1.5mg/L,氨氮浓度0.2 mg/L,氯化物浓度236 mg/L。该检测结果各项指标均与项目环评报告书地下水本底值无明显差异。2.该公司生产中产生废渣出自蒸馏工序,属块状固体的蒸馏釜残。该公司建设了危废贮存场所,所产危废暂存至该场所内。经查阅相关台账记录,自2012年初开始生产起,该公司共产生蒸馏釜残废渣约22.22吨。2012年1月1日,该公司与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2012年8月7日,向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转移约821千克蒸馏废渣;2013年3月11日,该公司与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2013年7月13日,向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转移约1.15吨蒸馏废渣;2013年9月13日,该公司与山东腾跃化学危险废物研究处理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2014年6月19日,向山东腾跃化学危险废物研究处理有限公司转移约3.25吨蒸馏废渣。2015年-2016年期间,因未联系到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向巨野县环保局提交延期处置申请。2017年5月22日,该公司与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7月7日,向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转移约17吨蒸馏废渣。经核实,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釜残废渣已全部规范转移,台账记录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齐全,产生量与转移量吻合,未发现非法处置危废行为。 否
14 3941 淄博市周村区城北路街道办事处:1.东门路548号的塑料加工厂,距离居民区近,排放刺鼻气味;2.南闫村村北的塑料加工厂,距离居民区近,排放刺鼻气味。 淄博市 大气 1.周村云芳包装厂经环保部门审批并验收。该厂距离最近的光明社区居民区250米,发泡工序配套建设了光催化氧化治理设备。经检测,厂界无组织废气和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达标。2017年8月28日检查时车间内存在异味,预发泡车间废气收集罩围帘过高,被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2017年9月11日,现场检查时该厂仍在停产整治。2.淄博富康泡沫塑料有限公司经环保部门审批并验收。该厂距离最近的南闫村居民区约150米,发泡工序配套建设光催化氧化治理设备。经检测,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标。2017年8月26日检查时,因车间内存在异味,被责令停产整治。2017年9月11日,现场检查时该厂仍在停产整治。 是 停产整治 督促两厂完善异味废气治理设施,确保废气有组织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恢复生产。
15 3942 滨州市邹平县金玉大道,魏桥创业集团的运货大车导致扬尘污染,存在安全隐患。魏桥创业集团批建不一,私上火电发电机组、氧化铝厂等项目,要求向社会公示该集团未批先建部分具体情况。 滨州市 扬尘、其他 1.金玉大道是邹平县城北外环的一部分,西段南拐可通向S321省道。由于邹平县城区禁止大型货运车辆通行,原行驶在S321省道和S246省道的车辆需绕行该路段,致使通行该路段的货运车辆流量加大,给该区域扬尘污染整治造成了一定压力。经对魏桥创业集团运输车辆进行调查,相关运输煤炭车辆均采取了抑尘措施。针对道路运输行为,县交通、公安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倒逼运输业户运输行为守法合规。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物料运输未按要求苫盖或物料抛撒等行为。经对该路段交通事故情况进行初步分析,未发现与其他区域道路事故发生率有明显区别。2.魏桥创业集团的5个违规热电项目均列入山东省清理违规建设项目名单,其中4个项目已由省环保厅完成备案,另外1个未批先建的8×600MW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专家评审。魏桥创业集团的2个氧化铝项目已纳入省政府170号文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单,目前已由省环保厅完成备案。3.上述备案项目的查处情况均已在邹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其中未批先建的8×600MW项目也已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第十三批116号案件办结情况公示中进行了信息公开。 是 责令改正 加大对金玉大道执法检查力度,倒逼运输业户运输行为守法合规。加大清扫、洒水频次等措施,有效降低扬尘污染。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限期完善各项手续,确保生产依法合规。
16 3943 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以东、南一路以北,有家“欣视洁眼视光中心”,未经许可,将厕所污水用PVC管接入室外雨水下水道,散发臭味。 东营市 水、大气 1.该栋楼产权属于新华书店,2014年租赁给欣视洁眼视光中心等单位使用。经调查发现,该楼一楼至三楼经室内自行改造,在楼北侧局部连接长约1米PVC管,接入院内电缆沟。2.通过对欣视洁眼视光中心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其所在楼北侧有一PVC管有污水排入楼下电缆沟,并经雨水接头排入市政主管网。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9月12日,对欣视洁眼视光中心所在楼北侧PVC排水管和雨水接头封堵。2.已对新华书店非法排污立案处罚,并下发《陈述申辩权利告知书》。3.责令新华书店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按相关程序办理排水许可证。
17 3947 1.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张村河南社区村书记破坏环境问题(受理编号584)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村书记王某某未被追责,未没收非法所得;村东南侧大量垃圾、违章建筑未清理。要求政府依法进行查处。2.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张村河南社区村委办公楼西南侧200米左右张村河边,搅拌站地下填满大量垃圾。3.崂山区政府进行调查前,村书记提前接到通知,将垃圾转移到他处填埋,造成二次污染。 青岛市 垃圾、其他 1.经查王某某挖土洗砂问题,已经国土部门查处属实。2016年8月3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依法对王某某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开采,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2016年12月30日,中韩街道纪工委对王某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查,2013年12月6日,青岛高强土石方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与赛奥(青岛)国际医学研究应用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赛公司)签订协议,由青岛高强土石方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对奥赛公司项目用地进行场地平整,所取材料现场进行加工。由于该项目尚未施工,赛奥公司未与青岛高强土石方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工程结算,王某某未取得挖土洗砂相关费用,没有违法所得。经现场查看,该村东南侧区域未发现垃圾,存在的违法建筑系部分社区居民为谋取利益,擅自搭建并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目前,该地块内的违章建筑已列入中韩街道办事处三年清违计划,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清理。2.经现场查看,信访人反映“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张村河南社区村委办公楼西南侧200米左右张村河边,搅拌站地下”区域未发现填埋垃圾。3.经查,前期信访人反映王某某将工业垃圾非法倾倒在小南山区域和建筑垃圾填埋在大坑的情况不属实,此区域有一处建筑垃圾,约200立方米,系社区居民王某盛在自己场地存放,中韩城管执法中队2017年8月17日已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目前该处垃圾已清理外运至垃圾填埋场。 是 其他 接到转办件后,中韩街道办事处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大监管力度,对新增违法建筑零容忍,对社区空地加强监管。二是2018年12月31日前张村河南社区存量违法建筑。三是会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和崂山区国土资源分局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坚决杜绝该区域出现填埋垃圾等问题。
18 3948 青岛平度市白沙河街道办事处楼里头村,周围有多家养殖场,粪便随意堆放、污水横流、散发臭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要求取缔或搬迁。 青岛市 垃圾、水、大气 经查,该村现有养鸭场6家,均建有粪污沉淀池。现场查看粪污沉淀池,有2家部分溢流,均有粪便异味。2017年6月26日,白沙河街道办事处、平度市畜牧兽医局白沙河动监站向6家养殖户下达了《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处理及综合利用指导意见书》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责任告知书》。该区域不属于平度市禁养区和限养区域范围,但普遍存在离村庄近的问题。 是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1.平度市将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该村周边500米范围内划定为禁养区域。对已空栏四户立即予以关停,不得继续从事养殖行为,畜牧部门不再为其出具动物防疫合格手续;对正在存栏养殖的两户在其出栏后立即停止养殖行为,畜牧部门不再为其出具动物防疫合格手续。2.白沙河街道办事处督促上述养殖场于3日内将养殖场内及周围粪便污水进行彻底清理。已完成。3.由平度市畜牧局安排专人督促指导养殖户完善粪污水处理养殖配套设施,完善粪污水收集处理池,并加盖封闭,最大程度地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责成楼里头村委会对目前尚在从事养殖的两处养殖场安排专人定期巡查粪污处理情况。责成村委会、动监站、环保所对按要求关停的养殖户定期巡查,严防私自恢复养殖行为。引导动员上述养殖场(户)生产转型,从事其他农业生产活动,不再从事养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