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曾晶菁记者钟振宇)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人属于生活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的案件,如何解决执行难题?9月13日,记者从全省法院“执行大会战”集中统一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德阳市旌阳区法院在全国首创执行案件社会认领机制,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自愿认领执行案件,并在法院见证下,代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
前不久,在邱某申请执行与廖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邱某被撞伤致残,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生活十分困难。但被执行人廖某年逾七旬,无劳动能力,每月仅靠低保维持生活,确无能力履行赔偿义务。得知该案具体情况后,德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冷鑫鸿主动认领该执行案件,对该案申请执行人邱某给予10000元救助,代替廖某履行了赔偿义务。
据悉,认领案件以人身损害赔偿、抚养费纠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且被执行人确无能力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案件为主,目标定位为最大限度帮助困难当事人,形成破解“执行难”社会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