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记者吴柳锋)14日,四川省食药监局发布最新一期抽检信息公告。在近期组织对饮料、水果制品等2类食品的抽检中,20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1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其中,“四川三苏矿泉有限公司”的三批次天然矿泉水被检出溴酸盐超标;“广元果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两批次红心猕猴桃果脯被检出不得使用的亮蓝。
14日,四川省食药监局发布今年第29期监督抽检公告。公告称,此次抽检主要是针对饮料、水果制品等2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在总共206批次样品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1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记者在公布的不合格抽检产品信息中看到,不合格的5批次样品,其中三批次为天然矿泉水,生产厂家是“四川三苏矿泉有限公司”,在不合格项目一栏,均标注为“溴酸盐超标”。
另外的两批次不合样品为红心猕猴桃果脯,生产厂家是“广元果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不合格项目一栏,标注为“检出0.00049g/kg亮蓝”,标准值一栏提醒:不得使用。
同时,四川省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