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凡) 9月11日下午,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通告,就购房资格审核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做了明确的惩戒规定。《通告》指出对通过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个人等六项规定,一经查实,注销当事人网签合同,并取消购房家庭成员在西安市的购房资格,且5年内不得在西安市购房。涉及违法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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