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梁大伟
“违反规定宴请服务对象并收礼金,主要原因是自我约束不严格,思想认识不到位……”不久前,因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玉门市住建局建筑管理站站长蒋玉锋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作出深刻检讨。
2017年2月13日,玉门市纪委在调查其他问题线索过程中发现,玉门市住建局建筑管理站站长蒋玉峰在一小区购买了住房,搬家时,开发商还随了礼金。调查组人员意识到这是一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线索,且线索具体、可查性强,立即将这一问题线索进行了报告、审批,迅速启动调查程序。
经查,2016年10月18日,蒋玉峰搬家到新居入住,并于当日举办“乔迁宴”。其间,蒋玉峰以口头、打电话等方式邀请管理服务对象黄某等6名个体老板参加,并接受6人礼金共5000元。
“蒋玉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4年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态势下,依然顶风违纪,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乔迁宴’,借机敛财,应当受到严肃惩处。”办案人员表示。
2017年7月,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他违纪问题,玉门市纪委监察局给予蒋玉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并责令将所收取礼金全部退还。
【执纪者说】
“四风”问题是久治难愈的顽疾,党员干部操办喜庆事宜,不允许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更不能借机敛财,必须牢牢守住纪律底线,否则将受到党纪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