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客户端天津9月12日电(汤琪)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12日在第二届京津冀司法论坛上表示,北京、天津法院要主动将服务和保障雄安新区建设纳入自身工作重点,妥善处理涉及新区建设以及周边区域的各类纠纷,为雄安新区建设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9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第二届京津冀司法论坛在天津举行,此次论坛旨在进一步研讨京津冀司法协同制度机制建设,更好地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作出批示,对京津冀司法协同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对立足司法职能更好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自首届京津冀司法论坛举办以来,北京、天津、河北三地法院相互签署了各种形式的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但面对司法体制改革和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京津冀司法协同创新仍具有进一步发展的潜力。
为此,沈德咏在论坛上表示,要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加快推进跨域立案服务一体化和网上立案机制建设,进一步方便当事人诉讼;要深化跨行政区划管辖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京津冀法院对知识产权、环境资源、海事海商、金融等专业性较强案件的集中管辖或专门管辖机制。
沈德咏还提出,要深化法官员额制和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完善三地法官异地挂职办案工作机制;要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快推进司法事项委托办理的标准和规范建设,正确把握加强司法协同机制建设的原则。
此外,备受社会关注的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也成为此次司法论坛的一大重点议题。
沈德咏强调,认真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是人民法院特别是京津冀三地法院必须担负起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光荣历史使命。
记者了解到,总体上,涉及雄安新区的司法工作是稳定有序的,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
沈德咏建议,必须加强战略性、前瞻性研究,既要妥善审理涉及新区的各类案件、及时满足雄安新区建设的阶段安排,也要提升司法服务能力、适应雄安新区建设的创新要求,还要超前谋划,满足雄安新区建设的长远需求。
他同时表示,北京、天津法院也要站在协同推动京津冀发展的角度,主动将服务和保障雄安新区建设纳入自身工作重点,妥善处理涉及新区建设以及周边区域的各类纠纷,将服务和保障雄安新区建设与实现本地城市功能定位相结合,为雄安新区建设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据悉,第二届京津冀司法论坛围绕“京津冀地区司法改革的回顾与展望”“深化京津冀区域司法协同的信息化保障”“服务保障供给侧改革、防范金融风险的司法对策”“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建设的司法对策”等专题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