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邓春丽高成立记者陈贺)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征信信息安全工作,督促双城辖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对个人征信信息保护工作的重视,加强征信合规管理,人民银行双城支行采取多项措施,保障征信信息安全。
据介绍,该行结合实际情况,切实加大对个人征信信息的保护力度,全面开展风险自查工作,对本单位查询用户信息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切实做好征信系统用户信息泄露风险的防范工作,并于5个工作日内上报《自查自纠报告》;建立接入机构征信工作联络员制度,征信工作联络员发生变动,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人民银行双城支行。同时,按照“知所必须、最小授权”原则管好用户授权,一人一户,不得使用“公共用户”;不得接受电话、短信、内部通讯工具等非正式渠道,以系统升级、联调测试、系统故障等为由,泄露征信业务人员用户名及密码;不得出借征信用户查询账号,不得为他人查询征信系统提供场地、网络、技术等便利;全面排查,不留风险死角,金融机构组织风险自查,发现任何涉嫌信息安全问题,应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向人民银行及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