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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入额必办案"成自觉行动

发稿时间:2017-09-07 08:04:32 来源: 检察日报 中国青年网

  本报讯(通讯员阚立青 陈义志)“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近日,随着江苏省扬州市中级法院的裁定,由仪征市检察院检察长倪华审查起诉的王长武妨害作证案画上了圆满句号。据了解,今年以来,在检察长的带动下,“入额必办案”已成为该院入额院领导的自觉行动。截至8月底,该院6名入额院领导已办结各类案件29件,其中该院检察长倪华承办批捕、起诉等案件5件,并在审查起诉案件中办理了2起诉讼监督案件。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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