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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贷公司多名员工涉嫌敲诈勒索被批捕

发稿时间:2017-09-07 03:16:11 来源: 法制日报 中国青年网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 本报通讯员 葛明亮 吕璐

  要借钱,先写一张“高条”,借1万还3万,借两万还6万,扣除各种名目繁多的费用,到手只有几千元甚至一两千元,利息却要按照原先的借款数额计算,还不上钱就上门威胁。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对从事小额贷款行业的陆某、杨某、郭某、丁某、徐某、缪某6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

  2016年4月,陆某等人分别在南通市区无证开了4家经营“无抵押小额贷款”的公司。几人以无抵押贷款为名,通过微信、陌陌等聊天工具发布各种形式的广告,引诱急需借款的人前来借款。

  经查,一旦有人“上钩”,陆某等人就会以约束借款人及时还款为名,骗借款人签订比约定借款额高数倍的借条和收条,就是所谓的“高条”,并索要相关家庭成员信息。随后,他们以核实情况为由进行“家访”,并从借款中扣除高额的“家访费”“辛苦费”“保证金”“当期利息”等各种费用进行敲诈。

  “他们借给被害人的钱只有一两千块钱,但必须按约定的借款数支付高额利息和归还本金,如‘违约’就要按‘高条’上的金额赔付,不给钱他们就会持条找到被害人家里或者扬言到法院起诉,上门喷漆、堵锁眼、砸门窗玻璃、打电话威胁骚扰。”办案检察官说。

  2017年5月,被害人孙某因为做生意资金周转不过来,就在网上找到陆某等人开的公司。结果,孙某借2.5万元,利息是一期(25天)2000元,借条要写5万元,多出来的钱是保证金,如果逾期了就要还5万元。在一通“家访”后又被扣去一大圈,孙某最终只拿到6000元。

  之后,孙某每月都要偿还高额利息,还被陆某等人以贷款超期为由找到家中,就这样陆续偿还了6万元。类似这样遭遇的受害人有20多名,其中最夸张的是,一个人借款9000元竟被要求偿还12万元。

  多名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陆某等人也于今年7月先后被抓获,丁某投案自首。警方初步查明,该案的涉案金额达数十万元。

  几名犯罪嫌疑人也承认,他们这不是正常的借贷,而是敲诈。屡屡敲诈得手,正是因为他们抓住了部分借钱人的软肋:“这些来借钱的人,一般都不想让家人知道自己在外面借钱的事情,所以才会害怕我们上门去要钱。”

  办案检察官表示,小额贷款公司目前良莠不齐,很多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地带,容易引发敲诈、诈骗、抢劫等侵财乃至危及人身安全的治安事件和刑事犯罪,亟待多部门联动整治规范。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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