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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水十条"任务园区将摘牌

发稿时间:2017-09-07 03:13:00 来源: 法制日报 中国青年网

  本报北京9月6日讯 记者郄建荣 未完成“水十条”污染治理硬任务的工业集聚区或将被摘牌。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负责人今日向媒体通报说,环保部将会同相关部委对逾期未完成水污染治理任务的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按“水十条”规定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这名负责人说,目前,一些地方落实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硬任务进展较慢,距离“水十条”时限要求有不小差距。他透露,对此,环保部近日制定印发《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任务推进方案》。

  这名负责人指出,工业集聚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是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的底线要求。“‘水十条’强调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他说,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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