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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优先选择残疾人产品

发稿时间:2017-09-07 03:12:42 来源: 法制日报 中国青年网

  本报北京9月6日讯 记者万静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财政部、民政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近日对外公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今天就《通知》接受记者采访时再次强调,鼓励政府采购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满足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要求的,可直接入围。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要具备的条件:即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并且安置残疾人不少于10人;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同时,要求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这些条件需要同时满足。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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