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
温 严
据报道,打着“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的旗号,南宁市德善商贸有限公司通过“会销”模式,向一些老年人推销保健食品。在消费者投诉后,该公司继续采取欺骗的手段应付广西消委会的调解调查,直至彻底失联。日前,广西消委会向社会披露了这一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恶劣行径,建议通过立法禁止利用“会销”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类似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欺诈销售骗局,近些年屡见不鲜,成为了当前许多有老人家庭“共同的烦恼”。这次不同的是,被骗的老年人中,还包括广西大学16名退休教职工。这说明,针对老年人群体的欺诈销售,已成为中国步入老龄化社会过程中的一大公害,不论文化程度高低,都很难逃过骗子欺诈营销的圈套。
老年人被卷进保健品销售骗局,固然和其防范能力、辨别能力不足有关,诸如知识更新能力较弱,对待健康问题比较敏感,容易轻信“神医神药”等,但更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市场监管上的不作为、懒作为相关。实际上,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此类骗局并非没有“对治”条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市场管理部门有充分的法律依据进行管理和处罚。职能部门行政管理缺位、重视不够,才是骗子公司大行其道、屡屡得手的主要原因。
老年人不是“唐僧肉”,不能任由各路骗子随心所欲地啃噬。对于此类案件,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及公安等部门应形成合力,严格执法,下大力气监管,给广大老年人营造一个即使再“糊涂”也能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