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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检察官助理司法档案

发稿时间:2017-09-06 08:05:27 来源: 检察日报 中国青年网

  本报讯(记者崔洁 通讯员徐晓红 汪倩倩)近日,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在建立员额检察官司法档案的同时,建立检察官助理司法档案,将所有司法岗位工作人员都纳入建档范围,实现了司法岗位办案人员考核制度全覆盖。该院检察官助理司法档案内容参照员额检察官司法档案的相关内容,主要包括个人信息、岗位经历、任职情况、司法办案情况、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及其他应当载入司法档案的情况。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检察官助理档案的建立,是强化内部监督、加强检察队伍管理的重要举措,同时也为员额检察官的遴选提供重要参考。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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