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温暖的BaoBao|青年之声|青春励志|青年电视|中青校园|中青看点|教育|文化|军事|体育|财经|娱乐|第一书记网|地方|游戏|汽车
首页>>新闻 > 即时新闻 >>  正文

美甲店主帮人隆鼻 非法行医致人失明

发稿时间:2017-09-06 08:03:39 来源: 检察日报 中国青年网

  从未受过专业培训,就为女邻居打美容针,致其右眼失明。近日,经浙江省龙游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刘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

  刘清在龙游县龙洲街道盈川路开了一家美甲店。2016年8月3日,刘清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自己的美甲店内开始经营医疗美容服务。不到30岁的王某与刘清是熟识的邻居,为了更漂亮一点,王某让刘清为其注射玻尿酸隆鼻。不料王某在被注射玻尿酸后即出现手麻、右眼皮下垂、视线模糊等不良反应,随即她被送往医院治疗。后来,王某虽辗转多家医院医治,但都无力回天,右眼完全失明。

  案发后,刘清与王某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协议,除支付医药费6万余元外,刘清另行赔偿王某其他经济损失45万元。

  (林建平 徐董)

责任编辑:千帆
 
热门排行
热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