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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从法官助理中遴选初任法官

发稿时间:2017-09-05 08:08:25 来源: 解放日报 中国青年网

  ■本报见习记者 王闲乐 通讯员 高远

  9月2日,一场紧张的考试在上海法官培训中心进行。来自全市三级法院的296名法官助理,在一天内进行法学理论笔试和文书撰写笔试。通过笔试后,他们还要接受庭审面试、遴选委员会遴选和上海高院党组审议,最终将有约160人脱颖而出,到各基层法院担任法官。这是上海首次从法官助理中遴选初任法官。上海高院昨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法官助理遴选初任法官工作的背景、意义、程序及特点作深度解读。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通过前期申请报名、岗位承诺、资格审查、业绩考核等程序,上海共有296名法官助理于9月2日参加遴选考试,他们平均年龄32.5岁,最大48岁,最小28岁,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85.5%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平均从事司法工作6.6年。

  上海高院政治部副主任、干部处处长张晓立介绍说,考试包括法学理论笔试、文书撰写笔试和庭审面试三部分,分别对应法官应具备的法学理论知识、文字表达和庭审驾驭三大能力。9月2日进行笔试环节,“这部分考核比较偏重实务方面的能力,真实模拟法官平时草拟裁判文书的办案环境。”不少参加考试的法官助理坦言,这场遴选考试比司法考试更严格。

  此次考试面试环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采用“庭审面试”方式,即由考生担任办理案件的法官进行模拟开庭,全市法院资深审委会委员担任面试考官,部分优秀入额法官担任案件当事人,该面试重点考察考生对审判程序的熟练度、规范性以及庭审驾驭能力。

  据悉,上海法院将在9月中旬举行庭审面试。此后,通过考核、笔试和面试的法官助理将按1:1.2的比例提请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择优遴选。

  “这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借鉴。”上海高院副院长、政治部主任郭伟清说,根据中央《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的意见》的规定,上海高院经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形成目前考核与考试相结合,全市统筹、竞争择优的初任法官遴选方案。遴选实行统一平台,统一遴选,高、中级法院的法官助理遴选为初任法官后,将统一到基层法院任职。

  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上海正逐步探索构建法官职业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未来高、中级法院的法官从下级法院的法官中逐级择优遴选,基层法院的法官将从全市法院法官助理中择优遴选。也就是说,未来除了从社会上聘请一些优秀律师、法学专家、学者担任法官外,法院内部遴选的法官都将从法官助理中产生。

  郭伟清说,上海高院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它放在上海法院队伍发展的全局、放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全局中去谋划、推动,对形成上海全市法官统一管理格局具有促进作用,对完善法官助理管理制度具有引领效应。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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