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检察院检察干警深入农户家中走访,了解扶贫资金发放情况。
本报记者南茂林摄
代发退耕还林补贴72元,代发低保金756元、草原补偿费191.72元……8月24日下午,甘肃省玉门市黄闸湾镇泽湖村村民老刘一手拿着一张“飞天惠民一卡通”银行卡,一手拿着一本信用社对账折,熟练地向记者展示着2015年以来领取的每一笔涉农扶贫资金。他告诉记者:“啥项目、多少钱,折子上写得清清楚楚,钱都打到这张卡里了。”
近年来,甘肃省每年在涉农扶贫领域投入资金超过400亿元。如何让这笔数额庞大的扶贫资金“花明白”,确保最终落入像老刘这样的扶贫对象的口袋?甘肃省检察机关为此出谋划策,下了一番功夫。
“甘肃坚持把全面小康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小康的重中之重、把精准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财政投入的扶贫资金逐年增加。对检察机关来讲,如何发挥自身职能,保障好这些资金的正确使用,是精准扶贫工作交给检察机关的最大任务。”甘肃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对记者说。
摸清底数延伸监督触角到“最后一公里”
让我们先来看一组数据:一边是甘肃省近年来每年下发超过400亿元的涉农扶贫资金,一边是甘肃省检察机关2008年至2013年查处涉农职务犯罪2371人,占办案总数39.2%,同期受理该领域举报线索年均占26%。
“这一现象引起了我们的高度重视。”路志强表示,其中主要存在两大方面的问题:一是涉农扶贫资金投入快速增长,主管部门和基层组织对扶贫资金的监管笼子尚未扎紧,缺乏第三方监督;二是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在基层没有“腿”,监督触角不能有效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问题面前,甘肃省检察院从2014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开展“保障民生民利,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专项行动(下称“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战略实施。
专项行动启动后,检察机关首先对涉农扶贫资金来了一次“大摸底”。
甘肃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张泽武说,从2014年开始,甘肃省检察院连续三年收集全省涉农扶贫政策资金信息,汇编《甘肃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统计表》。2016年通过与22个省直涉农部门联系,收集整理2014年至2016年的8大类、56个分项、114个子项的涉农扶贫政策,汇编了统计表(第四版),涉及资金1359亿元。地方各级检察院再以统计表为依据,摸清本院管辖范围内落地的涉农扶贫政策资金情况。
“黄闸湾镇目前涉农扶贫资金涉及22项700多万元。”就在老刘向记者展示对账折时,酒泉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魏晓燕也娴熟地介绍了该镇涉农扶贫资金总体情况。
通常情况下,县、镇、村三级是涉农扶贫资金的主要“发放方”。为此,甘肃省检察机关在全省建立了“三级派出”的检察监督网络,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张泽武作了具体介绍:在全省各县涉农扶贫部门设置检察联络室1379个;在各乡镇街道设置检察室1239个;在村级组织设置检察联络室16057个。
就在兰州市皋兰县检察院派驻水阜镇检察室门口,醒目公示着检察室主任及工作人员的照片、姓名、手机号码。“老百姓有事找检察院,再也不用大老远地跑县城了。”皋兰县检察院检察长高志勇告诉记者,皋兰县所辖7个乡镇,实现了“一乡镇一派驻”。
推动信息公开实现涉农扶贫政策资金落实同步监督
8月24日上午,记者在嘉峪关市镜铁区文殊镇与文殊镇石桥村采访时,见到了嘉峪关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张建军和侦查监督处处长苏瑜韬,他们恰巧在该院派驻文殊镇检察室和石桥村检察联络站督导工作。
记者发现,民政残联社保、计划生育、退耕还林等,文殊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大厅门口,各类扶贫资金发放情况被分门别类一一公示。享受补贴人员姓名、补贴人数、补贴金额、家庭住址、所在社区等,走近细看,谁享受了什么类型、多少金额的补贴,一览无余。
“村民不仅能看到自己拿多少钱,也能看到其他人拿多少钱。”文殊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王登信告诉记者,“这些公示材料,镇上财务留一套,同时送派驻检察室一套,检察院要求报备,我们也愿意报备。对我们是监督,更是保护。”
来到石桥村,同样的公开公示同时展示着。“我们村一共7个组256户874人,其中低保户70户123人,谁享受低保该领多少钱,村里的公示栏写得一清二楚。检察院对此也知根知底。”石桥村党支部书记崔宝祖边介绍边领着记者随机走进一户低保户家庭。
低保户徐姐享受低保户、计划生育多项补贴,她拿着嘉峪关市检察院派驻文殊镇检察室检民联系卡等检察宣传资料告诉记者:“钱都发到我手上了,有事可以打联系卡上的电话。”
“暗箱操作、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这些是涉农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路志强说,针对这些问题,甘肃省检察机关把推动信息公开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基本方式,通过推动涉农扶贫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达到以公开促透明,以透明保廉洁保公正的目的。
具体实践中,甘肃检察机关监督“三级公开”、推行“三级报备”。张泽武解释说,“三级公开”就是检察机关监督县区各涉农扶贫部门向各乡镇公开涉农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在全县(区)的实施情况;各乡镇政府向各村社公开实施情况;各村向全体村民公开分配落实情况,充分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
同时,检察机关还建立了“三级报备”制度,要求涉农扶贫部门将自身监管或实施的所有政策资金信息向所驻检察联络室报备;乡镇向所驻的检察室报备;村级组织向所驻的检察联络室报备,确保检察机关及时掌握相关动态信息,开展同步监督。
搞预防办案子增强农民群众脱贫获得感
“接近100平方米的房子,老百姓花八九千元就能买到手。”8月25日,张掖市民乐县“圆梦苑”小区施工现场,民乐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曹萍向记者介绍起该小区。
“圆梦苑”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小区,将彻底改变全县10个乡镇的22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生活条件和生产方式。目前一期工程已经达到入住条件,二期工程也已接近尾声。
“易地扶贫搬迁既针对涉农扶贫领域,又针对重大项目建设,是最高检、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挂牌督办项目。我们突出其重点地位,持续推进项目预防监督。”张泽武说。
“圆梦苑”项目一开始实施,民乐县检察院就在项目工地设立了检察联络室,曹萍作为该项目的预防监督员,不定期对项目的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
“从项目的招投标、资金的管理使用,甚至是摇号分配房源,检察机关都全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且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让我们的工作更加规范。”民乐县副县长赵富对记者说。
“圆梦苑”项目的安全落地,是甘肃省检察机关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中,有效预防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一个缩影。
统计显示,在形式多样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甘肃省检察机关共向涉农扶贫部门和乡镇村社提出检察建议900件,帮助整章建制1226项,开展警示教育7288次,对919人进行预防警示约谈,教育挽救了一批处在犯罪边缘的基层干部。
与此同时,甘肃省检察机关在开展专项行动中,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特别是紧盯涉农资金使用,坚决查处“小官大贪”“蝇贪蚁贪”。如查办的陇南市武都区扶贫办原主任董某受贿332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891万元案,在当地形成了强烈震慑作用。
2014年以来,甘肃省检察机关共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729人,净化了涉农扶贫领域政治生态,保障了脱贫攻坚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