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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规范市管干部提醒函询诫勉工作

发稿时间:2017-09-04 07:06:38 来源: 甘肃日报 中国青年网

  本报酒泉讯(酒泉日报记者周爱玲)近日,酒泉市制定《对市管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操作办法》,规范提醒、函询、诫勉等管理干部方式。

  《办法》明确了48种提醒、函询和诫勉的适用情形,提醒注重苗头性问题,函询突出信访举报问题,诫勉针对轻微违纪行为,切实体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酒泉市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流程,分别制作提醒函、函询通知书、谈话诫勉记录、诫勉书等,对提醒、函询、诫勉进行全程纪实,做到严肃规范、公平公正。对提醒、函询对象存在需要反思查摆或整改问题的,及时向提醒、函询对象或相关党组织反馈,明确整改目标、时限,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回复,确保提醒、整改到位。把对市管干部的诫勉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明确规定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在当年年度考核和评选各类先进中,不能评为优秀等次,6个月内不能推荐进一步使用。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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