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记者吕宝林)记者从省纪委获悉,定西市纪委近日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分别是:安定区巉口镇联星村党支部原书记万学文等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0年至2013年,万学文、村委会主任王正一、村文书范有邦3人以虚报危房改造花名册方式,骗取并侵吞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64900元,其中万学文分得22500元、王正一分得11600元、范有邦分得20200元,其余10600元用于村务支出。万学文、王正一、范有邦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3人已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渭县襄南乡黑石头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建荣、王振业骗取惠农补贴问题。2009年4月至2015年8月,刘建荣、王振业在担任黑石头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通过在其亲属名下虚报耕地的方式,分别骗取并侵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草原补偿等资金23136元、17021元。刘建荣、王振业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人已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岷县清水乡驻村干部李生社私自挪用专项贷款资金问题。2016年,在落实精准扶贫贷款工作中,李生社利用为贫困户办理精准扶贫贷款相关手续的便利,私自将贫困户3万元贷款提取后自己使用长达5个月。李生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农户。
渭源县祁家庙乡乔家沟村村干部违规享受冬春生活救助资金问题。在2015年至2016年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发放过程中,乔家沟村党支部书记王廷信、村主任王鸿贵、村文书乔国旺、村计生主任王廷忠4人违规享受救助资金共计3800元。王廷信、王鸿贵、乔国旺、王廷忠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收缴后经重新评定发放给农户。
漳县殪虎桥镇沙沟台村党支部书记史耀明私存贫困户分红资金问题。2016年,史耀明在负责发放该村带动贫困户良种猪养殖项目资金分红中,以贫困户常年外出务工为由,将9户贫困户应分红资金共计4500元私自保管达5个月。史耀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