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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缴公积金该如何维权

发稿时间:2017-09-04 04:07:52 来源: 北京日报 中国青年网

  市民刘先生:我听说,北京市公司企业必须强制为户口性质为“家庭户”的在职员工缴纳公积金。拨打12329咨询,其回复说不管之前为何种性质的户口,只要是现在户口簿上写的是“家庭户”的在职职工,公司都有义务为其缴纳公积金,如有未履行缴纳义务的,员工可以持相关的证据到公积金中心投诉。

  请问公积金中心会不会受理此类投诉,受理此类投诉的依据是什么,公积金中心会采取什么措施解决此类投诉?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鉴于您的情况,“家庭户”应视为非农业户口,单位应为您建缴住房公积金。2.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代发明细)、社保缴纳明细,本人前往单位注册地或经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进行现场维权投诉。3.管理部立案受理后会对情况进行核查,如投诉人情况属实,单位确实未建缴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会要求单位为您补缴或对单位进行处罚。

  如您今后遇有住房公积金问题,可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咨询。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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