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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错标签工作没了

发稿时间:2017-09-03 06:08:18 来源: 法制日报 中国青年网

  □ 本报记者 黄洁

  张先生在某电商公司工作数年,岗位是库房操作员,主要工作就是在客户下单后按照流程张贴标签。某日上夜班期间,因订单量太大,张先生极度疲劳,导致贴错标签,好在张先生事后及时发现并拦截了订单,未造成损失。但公司认为,张先生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此事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以此为由与张先生解除劳动关系。

  张先生不甘心被解雇,认为自己并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便向北京市通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延时加班工资并确认2013年10月12日至2016年3月28日期间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仲裁支持了张先生的部分请求,电商公司不服裁决,起诉至通州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当事人应当对其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而电商公司未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张先生给公司造成规章制度规定的超过2000元的损失以及“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缺乏事实依据,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判令公司向张先生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共计1.9万元。

  电商公司不服判决结果,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终审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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