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取消
药品加成
药事服务费
取消药品加成和药事服务费。药品加成,是过去国家在财力不足、对公立医院补助有限的情况下规定,公立医院可以在药品实际进价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5%的价格销售药品。今年9月,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药事服务费,是一项过渡性的政策,此次改革中,现行的药事服务费政策将停止执行。
一调整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调整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调整(见下表)。即根据“提升人力价值、降低物化价值”的原则,建立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具体来看,调升诊察费、床位费、诊疗、手术、护理、中医六类共258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降低CT、核磁共振、派特CT等三类共181项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情况表
(单位:元)
“六配套”
完善医保报销、财政补助、药品供应保障、医院监管、分级诊疗、便民惠民等六方面配套政策。
1.同步调整医保报销政策
凡是调升的医疗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新项目中既包含有原医保甲类项目、又有乙类项目的情况,医保属性统一调升为甲类,报销就高不就低;相应提高精神病单病种医保按床日定额付费标准等。
2.建立财政分类补助机制
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经价格调整补偿率低于90%的医院,由财政实行分类补助,保护公立医院参与改革积极性。
3.加强药品供应保障
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发挥批量采购优势,进一步挤压药价水分;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
4.加强公立医院综合监管
强化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控制,主动降低运行成本;加强医疗行为监管,防止过度检查、过度用药、分解治疗等不规范医疗行为;进一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5.有序引导分级诊疗
发挥价格和医保“杠杆”作用,对不同级别的医院门诊诊察费、床位费分别定价;对不同级别的医院、不同职称等级的医生差异定价;对不同等级的医院实行差异化医保报销政策,引导常见病、慢性病患者选择一、二级医院就诊。
6.健全多种便民惠民措施
为了保障群众的看病就医需求,便民惠民措施是一项重要的改革内容,如二、三级医院的普通门诊号源比例分别不得低于50%、30%;对单纯开药及定期检查不需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慢病患者,设立便民门诊;对门诊注射、输液、换药、理疗、针灸、推拿、血透等需多次治疗的患者,1个疗程只收取1次诊察费等等,让群众切实享受到改革红利。
一建立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管理制度和治理体系,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等。
文/本报记者 李珩
制图/李梦妮
项目 名称 | 三级医院 | 二级医院 | 一级医院 | |||||||
标准 | 报销 金额 | 自付 金额 | 标准 | 报销 金额 | 自付 金额 | 标准 | 报销 金额 | 自付金额 | ||
诊察费 | 普通门诊 | 15 | 10 | 5 | 9 | 7 | 2 | 6 | 5 | 1 |
副主任医师 | 22 | 12 | 15 | 8 | 10 | 5 | ||||
主任医师 | 30 | 20 | 20 | 13 | 15 | 10 | ||||
知名专家 | 50 | 40 | 35 | 28 | 20 | 15 | ||||
急诊 | 20 | 15 | 5 | 15 | 12 | 3 | 10 | 8 | 2 | |
住院 | 25 | 22 | 3 | 20 | 18 | 2 | 15 | 13 | 2 | |
床位费 | 全市三、二、一级公立医院床位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35元/床日、20元/床日、10元/床日,其中患者自付部分分别增加3元/床日、2元/床日、1元/床日。 | |||||||||
其他项目 | 一般治疗操作类提高13%、护理类提高20%、临床手术类提高20%、中医治疗类提高18%;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类(X线计算机体层扫描类降低8%、磁共振检查类降低10%、核医学诊断类降低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