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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制度笼子 严防"灯下黑"

发稿时间:2017-09-02 01:37:03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国青年网

  “我承诺不打听案情、不插手项目、不给别人说情……”日前,陕西省宝鸡市11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立下了自我监督的“军令状”。

  这是该市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监督,严防“灯下黑”的又一举措。

  去年以来,宝鸡市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长效机制,在实现市、县两级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全覆盖的基础上,探索实施了“3361”监督新模式,即:制定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办法》《纪检监察工作综合考核办法》和《执纪审查工作考核办法》,建立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基本信息、群众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信息“三本台账”,实行了调查走访、临时党支部、责任追究、警示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廉洁档案、风险防控等六项制度,修订编印了《机关管理制度汇编》,从而构筑起了全方位、立体式的内部监督体系。今年年初,该市结合实际制定了《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办法》,明确规定纪检监察干部如果存在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理不及时、违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督查检查工作不深入细致、执纪审查安全制度不落实等16种情形,将被严肃问责,问责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随着这次《廉政承诺书》的签订,我们加强自我监督的制度笼子更密了。”宝鸡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系列制度机制打出的监督“组合拳”发挥了强大威力,去年以来,宝鸡市纪委先后查处了陕西省荣军第一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新军等16名违纪纪检监察干部,在当地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张华刚)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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