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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缴费9月启动

发稿时间:2017-08-31 06:04:00 来源: 大连日报 中国青年网

  本报讯(记者于艳新)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2018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将于9月1日启动。预缴期为2017年的9月1日至12月15日。

  未成年人和大学生个人缴费金额由120元调整为180元;老年居民、残疾人的个人缴费金额仍为510元;低保人员个人不缴费。已经办理参保手续的老年居民、低保人员、残疾人以及未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居民,可于9月1日起携带参保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医疗保险证等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的社区登记、缴费;持交通银行缴费卡的老年居民可到就近的交通银行缴存2018年度的医疗保险费;新参保的居民,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代办人还需要携带代办人身份证)、两寸照片一张及相关费用到户籍所在的社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新生儿需在出生三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无需提供照片;在校就读的学生随学籍所在的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参保居民可享受住院、普通门诊及部分门诊大病报销待遇。其中老年居民、残疾人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为65%、75%、80%;未成年居民、大学生、低保人员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0%、80%、85%。参保居民还享受大病保险规定相关待遇,2018年度,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确定为17900元。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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