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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离婚了,婚房应归谁所有?

发稿时间:2017-08-31 05:47:04 来源: 武汉晚报 中国青年网

  刘女士说,她与丈夫结婚已5年,现正在协议离婚,他们有住房一套,婚后购买的,首付是婆婆给的,但房产证写的是他们夫妻两人的名字,按揭贷款也是他们夫妻还的。“现在婆婆提出因为首付是她出的,房屋应归她儿子所有,是不是我对该房产不享有份额了?”

  江夏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罗燕红解答说:按你所说,你对该房产应享有一定的份额。你婆婆的出资在你们婚后,依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该出资应认定为对你们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你婆婆有证据能证明,她当初的出资行为系对她儿子一方的赠与。另除首付外,你们夫妻的按揭部分属夫妻共有。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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