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晚报讯(记者许沛洁)诈骗分子冒充武警、消防中队人员进行诈骗,5起案件共诈骗67万余元。昨日,七里河区法院公布一审判决,以构成诈骗罪,判处涉案人葛某有期徒刑三年半,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葛某,男,1982年出生,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人,2002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2008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2017年又因涉嫌诈骗罪,被公诉机关依法逮捕。
经审理查明,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期间,诈骗分子冒充被害人所在地的武警、消防中队等单位工作人员,采用向被害人打电话的方式,虚构将武警、消防中队的建筑工程发包给被害人或者购买物品的事实,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又以本单位需要购买不锈钢床、床垫、帐篷等物品为由,要求被害人帮助垫付货款。5起诈骗案件共涉及资金671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