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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放学校职称评审权 打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终身制

发稿时间:2017-08-30 07:44:43 来源: 成都晚报 中国青年网

  记者昨日获悉,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出台《关于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推进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下放中小学高级教师和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评审权的通知》,提出下放高等学校职称评审权,强化岗位聘用管理、打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终身制。

  据了解,我省教师队伍庞大,截至2016年底,全省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4390所、学生1531万人、教职工104.3万人、专任教师86.25万人。此次在高校职称制度评审上提出了要求,要以优化岗位管理为基础,下放高等学校职称评审权,强化岗位聘用管理、打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终身制,建立分类评价、分类管理和高等学校自主评审、政府宏观管理相结合的职称评审制度,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坚持放管结合原则,实现高校评审“自主权”。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由高校自主制定评审标准、自主建立评审机构、自主组织开展评审、自主使用评审结果,充分发挥高校作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政府不再统一组织评审、不再审批评审结果。

  在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上,则是将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评审权下放至各市(州)及省级主管部门,并授权市(州)人社部门及省级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凡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州)、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在职在岗教师申报评审中小学高级教师,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在职在岗教师申报评审高级讲师,由所在市(州)或省级主管部门自行组织评审。民办中小学校、民办中等专业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参照本通知精神,按属地原则向学校所在市(州)申报评审。成都晚报见习记者 肖心雨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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