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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的"甘肃样本"

发稿时间:2017-08-30 07:12:27 来源: 甘肃日报 中国青年网

  本报记者 朱婕

  8月15日,伴随着一记响亮的槌声,由检察机关提起的一起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人,针对嘉峪关某企业违法倾倒固体危险废物的行为和对环境造成持续危害等进行举证、质证、辩论。被告当庭表示,企业违法行为污染了环境,今后会遵纪守法,爱护环境,保护环境。

  这是我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我省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5年7月,我省作为全国十三个试点省份之一,在兰州、天水等8个市检察机关启动了为期两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重点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提起公益诉讼。开展试点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以维护公益、服务大局为目标,以专项行动为抓手,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圆满完成了高检院交付的试点任务,为公益诉讼改革提供了“甘肃样本”,为公益诉讼入法贡献了“甘肃力量”。

  服务绿色发展 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甘肃省检察机关有义务也有责任服务和保障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还人民群众一个‘绿水青山’的生活环境。”8月7日,省检察院向社会公众通报了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甘肃)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

  据悉,在此次专项行动中,省检察院共立案查处涉及环保领域渎职犯罪案件7件16人,共恢复和复垦林地、耕地、草原、湿地等各类土地1340余亩,督促关停和整治污染企业和养殖场10余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饮用水水源地面积4800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460.6公里,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固体废物500余吨,完成覆土11.65万立方米,种植树木35000余株,有力促进了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

  这是我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中的一项具体举措。结合甘肃生态环境脆弱的现状,省检察院先后部署了“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参与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甘肃)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确保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

  两年时间中,全省检察机关稳妥有序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90件,履行诉前程序案件325件,52个试点基层院依法起诉75件,51件宣判案件全部胜诉,胜诉率达100%。同时,针对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出让领域监管缺失问题,积极履职,共挽回和追缴国有财产3.57亿元。在提起公益诉讼案件中,嘉峪关市润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国有土地出让金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诉前检察建议典型案例,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提起了全国首例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这些案例有效检验和论证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科学性和优越性,不断深化了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规律性认识,为公益诉讼最终入法和全面开展提供了有益参考和借鉴。

  促进依法行政 形成维护公益共识

  全省检察机关在试点工作中坚持“行民并重、突出行政”,将行政公益诉讼作为重心,既强调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又倡导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督促其在所有程序和环节积极履职。

  试点期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诉前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23件,占所有诉前案件的99.4%;起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2件,占所有起诉案件的96%。除12件检察建议未到一个月回复期外,行政机关采纳216件,整改率达69.5%,部分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专程来省检察院汇报情况,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在法庭当庭鞠躬致歉,一些“老大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有力助推了我省法治政府建设。

  随着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公益诉讼的社会影响力也在逐步扩大,维护公益共识基本形成。

  试点期间,全省三级检察院均向同级党委和人大作了书面报告,得到党委和人大的重视与肯定。主动与法院多次召开座谈会、联席会,就管辖、诉讼地位、诉讼请求、庭审安排等方面达成共识。严格按照高检院要求,积极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试点工作情况,发布典型案例,正确引导社会预期,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人民群众通过不同渠道向检察机关反映,希望检察机关办理更多的公益诉讼案件,更好地保护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关注民生、聚焦公益的良好形象得以树立,维护公益的共识在我省已基本形成。

  始终立足办案 提升队伍业务能力

  在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把握中央决策部署和立法精神,严格遵循司法规律,认真执行法律规定,坚持把办案作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核心要求,始终立足办案,大胆探索尝试,案件办理取得较大突破,充分彰显公益诉讼制度价值。

  与此同时,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公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了试点工作要求和任务。建立了全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和诉讼案件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实现了对案件线索的有效管理和对案件办理的有效指导。各试点检察院干警主动出击、积极办案,线索摸排、调查取证、跟进监督、制作文书等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实现了从无从下手到得心应手,从“门外汉”到“内行人”的转变。

  目前,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已在我省检察机关全面推开,省检察院要求,从深入摸排案件线索、注重发挥诉前检察建议功能、不断加大诉讼力度和着重提升办案质效等方面,突出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案件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扎实抓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贯彻执行。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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